中山市东凤镇凤鸣小学是一所由镇政府投资,按省一级学校标准新建的公办小学,凤鸣小学将于今年9月落成使用。为确保新落成的凤鸣小学各项工作尽快步入正轨,实现学校管理科学化、质量优质化,现面向全市招聘凤鸣小学校长1人。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依法办事,处事公道,顾全大局;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学生;尊重、团结、依靠教职工,作风民主,联系群众,廉洁奉公,勤奋学习,艰苦奋斗,工作认真负责,勇于进取和改革创新。曾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
2.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具有教师资格证;8年及以上教龄和5年及以上学校中层干部工作经历,现在本市公办中小学担任学校行政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的)的在编人员。
3.掌握教育教学规律,了解教育发展与改革的动态,具有系统的教育学科知识,熟悉小学主要课程标准及有关学科的教材教法。近五年本人独立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市级及以上刊物独立发表教育教学文章1篇以上。
4.能很好地开展评课及指导教学、教研、课外活动等工作;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曾主持或参与(作为课题主要成员,排名前三位)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
二、相关说明
具有3年及以上校级领导工作经历的竞聘成功者,按省、市校长待遇标准执行,不具有3年及以上校级领导工作经历的竞聘成功者则暂聘为主持学校全面工作的副校长,待遇参照校长待遇执行。一经聘用,即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招聘方法
1.应聘者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职称、教师资格证、取得的荣誉称号、任职证明、市级课题材料、获奖论文等证件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及单位出具的同意证明、近照一张、报名表及联系方式,寄至中山市东凤镇政府811室(教育事务指导中心)熊小潮收。
2.资格审查通过后,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参加笔试和面试考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报名时间
截止2013年5月17日下午5:00
联系电话:0760-22611623
传真:0760-22600395
东凤镇文体教育局
东凤镇组织人事办公室
201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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