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40%。
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所占比例为:综合知识占60%,专业知识占40%。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60%+专业知识成绩×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含加分)+面试折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参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的考聘数量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取舍时,先按国家、省、市规定的优先政策确定体检人员,再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影响取舍时,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及要求。
教师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他岗位人员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规定的从其行业规定。体检费用自行承担。报考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具体时间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部县教育局网站上公告通知。
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在初检公示三日内申请复查一次,复查费用自行承担,体检结果以复查为准。
在体检中,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考聘岗位缺额时,在该岗位已经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
七、考核和公示
由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体检、考核合格者为拟聘人员,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聘资格。考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被举报且查实取消资格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选岗
体检、考核和公示无异议合格人员,由考生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定岗学校。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部县教育局网站上公告通知。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专业知识成绩较高者优先选岗;如考试总成绩、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选岗顺序。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后的名额,在该岗位已经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进行资格终审后,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考聘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因报考人员被举报且查实取消资格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单位报到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已经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新聘用人员向所聘单位以外流动的,应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对未在所聘单位工作满5年要流动的,作自动解聘处理。
十、递补原则
在体检和聘用环节中出现名额空缺需递补时,各只递补一轮,如果递补对象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取舍时,专业知识考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如果考试总成绩、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影响取舍时,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递补对象,递补对象按规定参加体检、考核、选岗和聘用。
十一、纪律与监督
考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考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十二、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招聘单位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部县教育局网站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南部县人社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南部县人社局南部县教育局
2013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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