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7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此次公开招聘的77名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身份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
(二)各招聘学校具体的招聘职位、职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并可登录建德人事人才网(www.jdrc.com.cn)、建德教育信息网(www.jdedu.org)查询。学历、户籍及有关资格条件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13日。
(三)建德市财政补助、财政适当补助编制事业人员不得报考。
(四)普高、职高、初中、特殊教育教师职位和小学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教师职位以及学前教育教师职位,报名后不能形成竞争的,不核减职位数。其他职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职位人数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
(五)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需与所报考学科专业一致,报考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职位人员应取得报考职位相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考职高教师职位人员不需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没有指明学科的,根据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报考对应的学科。
(六)报考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职位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在报考时必须具备由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证明;2013年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报考文化课教师职位的,在报考时必须具备由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毕业生证书,还须具备由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放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单(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成绩单)和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职位的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2013年4月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的社会人员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通过的书面证明也可参加报考,证明需注明任教学科。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5月13日、14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报名地点:建德市教育局(新安江街道严州大道939号)一楼大厅。
(二)报名时所需的材料
1.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的材料:
(1)网上教师招聘公告中下载打印的招聘教师报名表两份(粘贴1寸近期免冠正照)。
(2)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原件及复印件。
(5)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证明;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报考文化课教师职位的,需提供由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毕业生证明,还需提供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放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单(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成绩单)和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职位的,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原件和复印件。
(6)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已在外地入户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建德生源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
(7)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社会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网上教师招聘公示中下载打印的招聘教师报名表两份(粘贴1寸近期免冠正照)。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4月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的社会人员出具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过的书面证明,证明需注明任教学科。
(5)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已在外地入户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建德生源的毕业生,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
(6)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7)报考学前教育的,工作满5年(或10年)及以上的任教证明须有曾任教幼儿园和所在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盖章及园长(幼教辅导员)签字确认,同时,提供幼儿园工作期间的工资清单证明(需加盖公章),提供2012学年在岗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社险办出具的单位缴纳个人养老保险清单。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并缴纳考试费40元。
2.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3年5月23日上午8:30-11:00到市教育局(新安江街道严州大道939号)组织人事科304室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领取准考证的,需提供委托人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各100分。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为2013年5月26 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与应聘职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教材教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复习用书。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二)面试
笔试后,面试入围对象按各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在该招聘职位报考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认;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认。
面试主要根据学科要求采用模拟上课、实际操作等不同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面试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