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南教师发〔2013〕8号)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2013〕137号)文件精神,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为做好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我县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户籍在平塘县的应往届大学毕业生、社会人员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二、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三、网上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所有申报人员必须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13年4月15日至2013年6月2日止。并于2013年5月20日至6月3日到县教育局政工股领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相关表册,且按表中要求如实填写,所填内容须与网报信息一致。
(二)报名流程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后,在“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处报名、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进入系统,点击“网上申报”栏目,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申请人切记个人密码,以备以后查询使用)。
2、阅读“申请人必读”和“网上申报协议”(必须同意网上申报协议才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3、选择申报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申请人应根据各认定机构及其确认范围,正确选择相应的现场确认点。具体操作参照以下第四项“现场确认”详细说明进行填报。
4、阅读网报“注意事项”。
5、填报信息。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按规定格式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不得超过20kb,照片类型为.jpg格式)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6、提交信息。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注册信息”按钮,即注册成功(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号,申请人务必记注个人报名号等相关信息,以备后续查询使用)。
7、修改信息。网报结束之前,申请人可凭姓名、身份证号码、登录密码等登录网报系统修改或查看申请信息。修改信息后须点击“修改”按钮。
8、阅读、打印“现场注意事项”。
9、退出系统。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防个人信息被不慎修改。
(三)我县网报系统将于2013年6月2日关闭。故请申报人员注意务必备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逾期恕不办理。
1、平塘县在职教师、户籍在平塘县的社会人员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选择认定机构为:平塘县教育局。
选择现场确认点:平塘县教育局。
2、申请认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指导教师资格”人员。
选择认定机构为:黔南州教育局。
选择现场确认点:平塘县教育局。
四、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点、时间和咨询电话
现 场 确认点:平塘县教育局政工股
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6月3日至6日
联 系 电 话:0854-7225980
(二)现场确认人员所需携带资料(一律用A4纸)
1、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
2、《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体检合格证明(经教师资格认定合格后,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思想品德鉴定表》(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所在乡镇、街道填写并盖公章);
8、师范类毕业生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在校期间已修教育学、心理学并取得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9、非师范类毕业生提交《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人员,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11、非师范类考生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根据《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费〔2007〕128号)文件规定,今年的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140元/人次;
12、本人近期免冠半身正面证件照(30mm×40mm):师范类4张;非师范类5张。
五、体检
凡申请符合认定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时间为:2013年6月7日上午8:30。地点:待定。
六、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体检合格的非师范类毕业的社会人员必须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请登录黔南师训网查看或自行联系黔南州教育局师训科(联系电话:0854—8280212)。
2、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2013年6月14日,地点:另行通知。
七、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说明
为了提高和严格考察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我县教师资格认定考核方式为讲课;州教师资格认定考核方式待定。
讲课。根据申请人的申报学科选定教学内容,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上课,中学授课时间为45分钟,小学(幼儿园)授课时间为40分钟。专业评议组成员,根据选课的测试项目及要求、测试指标及分值公平公正的作出评判。
八、资格认定
对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所有条件的人员进行资格认定,按照上级部门证书下发时间统一打印和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九、相关要求
1、申请人员必须认真核实网上填报的个人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无误。
2、申请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认定工作,逾期不办理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3、现场确认时还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有加盖就读学校公章的个人就业推荐表(原件)。
平塘县教育局
二○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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