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考察与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与教师职业相关的知识,不指定用书。笔试总分100分(专业基础知识占笔试总分70%,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与教师职业相关的知识占30%)。
1、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联系人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领取《准考证》。
时间:2013年5 月 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地点:官渡区实验学校(小学部)(昆明市官渡区关上关平路96号)。
联系人:石老师 联系电话:0871-67179061
2、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13年5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面试以模拟课堂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考核、体检。进入面试人选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教育教学技能、组织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报考音乐、体育、美术的考生还须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还须加试舞蹈、绘画、音乐等专业技能。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联系人:周老师、石老师联系电话:0871-67183622、0871―67179061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1、报考小学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综合成绩包括模拟课堂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模拟课堂考试、专业技能测试各占面试综合成绩的50%。
2、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包括模拟课堂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模拟课堂考试占面试成绩的40%,音乐、舞蹈、绘画专业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成绩的20%。
3、报考职业中学教师汽修、计算机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包括模拟课堂专业理论课考试和与专业相关的实作考试两部分,考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报考物流专业的面试只考核模拟课堂专业理论课考试。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阶段。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参加考核和体检。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官渡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招聘单位须安排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官渡区教育局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由官渡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教育人才网、昆明市官渡区政府公众信息服务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官渡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官渡区教育局:0871--67168891
官渡区监察局:0871--67187529
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7171229
附件:1、《官渡区2013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rar》
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官渡区教育局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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