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每个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人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该环节。若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核、体检环节;
2、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面试名单公示之日起3天内,向报考单位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3、面试方式、内容详见《昆明市五华区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4、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考试。
2、考生参加考试前须仔细阅读考场纪律要求,并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3、考生超过考试开始时间半小时后未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和辅导。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五华政务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二)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五华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公示期间,考生可向招聘单位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
(五)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为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由招聘单位及招聘主管单位具体负责组织。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
(二)体检工作由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相关规定,有关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三)在考核和体检阶段自愿放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五华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提供由国家规定的学历认证部门出具的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材料。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五华区纪检监察部门:0871-63628562
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6277515
附件:1. 昆明市五华区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rar
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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