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阳区2013年公开招(选)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推进庐阳区教育事业发展,经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庐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选)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应届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在职教师及社会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含庐阳区管理的在职在编教师和2009年以来经人社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教师)。
二、招(选)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教师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选聘教师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三、报考条件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其中报考语文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普通话二甲及以上证书)。
4、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选聘条件
参加选聘小学体育教师岗位的,除具备招聘条件中的1、2、3条外,并具备下列条件,
(1)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省、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选聘的教师,需获得相应项目的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四、招(选)聘岗位和名额
1、本次公开招(选)聘中小学教师共92人。其中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9人,公开选聘优秀小学教师3人。
2、本次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共40人(分为4组,每组10人)。
详见附件1、2。
五、招(选)聘程序和办法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参加招聘的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19日9:00至4月25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4月26日16:00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4月27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退回报名费,改报考生需书面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传真至0551-62669622,改报时间为4月28日9:00至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考生于5月8日至5月10日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及地点:2013年5月14日至5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合肥市濉溪路295号,庐阳区政务中心5楼502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应聘者需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等本人有效证件、学历及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书、其他能够证明符合选聘条件的各类证书或文件、教育部门出具的近三年考核合格的证明(参加工作不足三年的,出具工作以来考核合格的证明);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或《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庐阳区2013年公开选聘小学教师证书清单》(附件3)、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
2、资格审查。报名同时,由区人社局、教体局、监察局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合格后缴纳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书,并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庐阳区政府网、庐阳教育体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选聘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比例不足2:1的,核减该岗位直至符合要求。
(三)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科目为《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设计》(其中幼儿教师考试科目为《活动设计》)三科:
(1)《教育教学理论》:内容包括教育类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2)《学科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学科《课程标准》、学科专业知识等,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3)《教学设计》或《活动设计》:不指定教材,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教育教学理论》设定合格分数线50分,考生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为5月11日:
上午:8:00~9:30《教育教学理论》
10:00~12:00《学科专业知识》
下午:2:30~4:30《教学设计》或《活动设计》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经查分环节后,招聘学科人数在10人以下的,按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学科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按招聘计划数的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
2、资格复审:招聘人员参加笔试后入围面试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本人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高校未发放毕业证的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合格后缴纳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一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1)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参加招聘中小学教师的考生:有专业技能特殊需求岗位的考生面试内容为无生上课、答辩和专业技能考核,满分100分,时间30分钟,其中无生上课时间为15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专业技能考核时间为10分钟;无专业技能特殊需求岗位的考生面试内容为无生上课和答辩,满分100分,时间20分钟,其中无生上课时间为15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
参加招聘幼儿园教师的考生面试满分100分。内容包含两部分,第一部分面试内容为无生上课和幼儿教育实践知识答辩两项,面试上课时间为10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第二部分面试内容为钢琴弹唱、舞蹈、绘画三项,钢琴弹唱时间为5分钟,舞蹈时间为5分钟,绘画时间为60分钟。
(3)参加选聘考生面试考核包括教案设计、无生上课和答辩三项。三项合计满分为100分,其中教案设计占30分,上课占50分,答辩占20分。教案设计时间为60分钟,无生上课时间为15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若某岗位因面试人员缺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数,不能形成竞争的,该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当天所有参加选聘面试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4)正式进入面试前,考生按指定内容提前20分钟做准备。考生面试成绩现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