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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年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时间:2013-4-9 17:13:31 点击: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年面向社会认定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就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年面向社会受理申报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高等学校专科、本科毕业生(含今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在职教师(含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人员);民办学校教师;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社会人员。每人每年只准在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工作学校(以学校聘用合同为准)所在地的认定机构申报一个学科,不得一年内在其他认定机构重复申报。

二、认定类别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表现和鉴定意见,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审查和填写;没有单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查和填写,有无犯罪记录的证明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

3、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思想品德表现和鉴定意见,由其所在学校负责审查和填写。

(二)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有《教师法》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体检项目,在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现定为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

2、普通话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者,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和国家考试成绩有效范围的通知》(皖教秘师【2012】71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3、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通过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其教育教学能力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生可免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对在学期间教育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毕业生,也应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

4、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知识要求:非师范教育类的毕业生,须提交教育学、心理学成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者,应提交教育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方可获得),合格证明中标明的考试类别与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需一致;参加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均合格者,应提交网上打印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单(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申请人所申请的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申请人报考的笔试科目

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所考学科一致。笔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参加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部分科目成绩合格者,在我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按照规定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及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在校期间已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并取得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四、网报的时间、流程及注意事项

2013年我区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申报人网上填报信息。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在校生由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负责统一组织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时间

正式报名时间:2013年4月15日0:00至4月19日23:59,逾期网站关闭,不再受理。

(二)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显示“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直接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后,按照页面提示逐步完成网上报名注册。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考试通过且已经能查询到“考试合格证明”编号)的申请人员,应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

2、申报人选择“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认定机构,选择“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确认点(注: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应届在校生申报选择“皖江学院”确认点)。

3、申报人要认真仔细按要求申报,严格根据规定选择认定机构及确认点,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并仔细核对申报信息,正确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因选择及填写错误导致网上不能确认及审核的责任自负。

4、申报人在网上申报时须严格按网上提示的要求自行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证件照,后期体检与办证均用同版照片)。

5、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注:须填写本人联系号码)。

6、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证件类型、身份证号、密码、电子邮箱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忘记登录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

7、申报人可以在“网上申报”页面输入姓名、证件号码、密码和验证码登录网上申报系统修改和查看自己填写的申请信息,若显示“信息提交成功,等待现场确认”为网报成功;若显示“您仅暂存了注册信息,未提交到注册机构,请及时提交”为网报失败,需修改完善申报信息重新提交,确认无误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

8、申报人自行下载打印(网上填写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3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并交相关部门鉴定、审核盖章。

9、申报人在网上申报成功后,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证指导中心网站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填写好本人信息,粘贴好照片,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具体流程见附件1)。日期为4月15日—4月25日(星期天除外),每天上午7:00~9:00到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前天休息好,晚10:00后禁食禁水,体检当日要求空腹。

五、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4月22日至4月26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逾期视为放弃。

2、现场确认地点: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3),皖江学院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受理本学院应届在校生)。

地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湖北路39号(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5楼),可乘坐30路、47路、23路公交车到达。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用A3纸双面打印);

(2)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注:应届本科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待毕业时再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体检表1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材料1份;

(7)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复印件或相关成绩证明材料;

(8)申请人应自行粘贴好各类表格上照片,并另交1张2寸照片。粘贴和另交的照片须与网报上传的电子照片同一版本。

社会事业局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553-5849271

皖江学院联系人:胡老师电话:0553-5771509

20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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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大纲: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考试大纲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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