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规定和我省教师资格认定统一安排,现就我县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认定范围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监利县教育局负责本辖区内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凡符合国家《教师资格条例》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户籍或工作单位在监利县且志愿申请上述教师资格之一者,均可申报。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4月25日——5月10日
三、网上报名流程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相应申报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1.进入网报系统,阅读“申报人必读”和“网上申报协议”,根据提示进行下一步操作。
2.选择申报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
3.选择“现场确认点”,阅读网报“注意事项”。
4.填写个人详细信息。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所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按规定格式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申请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无头饰;尺寸是114像素×156像素,文件大小在19.9KB以内)。网报结束前申请人选择了“暂存”信息的,可登录网报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申请人必须在网报系统中填报手机号码。
5.提交信息。完成个人相关信息的填写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纽。提交信息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注册成功及登录相关信息。
6.在线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设置为“A3”格式,正反面打印2份。
7.退出系统。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按纽,关闭报名页面,以防个人信息不慎被修改。
四、现场确认事项
1.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4月26日——5月15日(有效工作日)
2.现场确认地点:监利县教育局教师管理科(412室)。
3.现场确认点联系电话:15717835228
4.现场确认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①网报系统“在线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用A3纸正反双面打印),并需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名确认;②由工作单位(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组织办公室鉴定)填写完整的《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须签字盖章);③由县教育局指定的体检医院证明合格的《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⑤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幼儿园学段或语文学科需二级甲等或以上标准,其他类别需二级乙等或以上标准);⑦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必须提供学籍档案、教学实习档案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非师范类教育类专业学生需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⑧与网报同一底版的一寸照片1张,照片背面署本人姓名。
五、相关说明
1.申请人必须在认定机构要求的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并提交申报信息,网上申报才为成功。申请人务必填写正确有效的邮箱地址,以备遗忘密码时通过填写的邮箱找回密码。
2.各现场确认点或认定机构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二维编码学历认定书、劳务合同等),申请人须在规定确认时限内提供相应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凡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各级教师资格认定部门一律将相关人员信息录入“教师资格认定限制库系统”,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3.网上报名的电子照片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必须为同底照片。
4.《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和《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在现场确认时到县教育局领取。
5.各种原件的复印件均要用A4纸复印,并按身份证、学历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非师范类)、学籍档案和教学实习档案(师范类)顺序排放并用纸质档案袋装好。
6.县教育局对通过认定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不予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并说明理由。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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