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青人办发〔2009〕14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1〕29号)组织实施。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面试采取说课、专业知识答辩等形式相结合的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其中,报考英语、信息技术、体育、音乐、美术、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岗位教师岗位的,须另加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根据专业和岗位特点确定,面试成绩按说课和专业知识答辩成绩占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向考生公布。
四、成绩核算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按照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和考察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等规定执行。
六、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原始资料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取消或核减计划、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事宜、体检考核和公示等事宜均在崂山区政务网站(http://www.laoshan.gov.cn)予以公布。
3、政策咨询电话:0532-88996082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监督电话:0532-88996651
一般在工作时间接听电话。
附件:2013年崂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请点击下载).rar
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崂山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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