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公立学校师资需求情况,经德化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泉州市公务员局核准,决定组织2013年度德化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教师 类型 |
招聘专业及名额 |
学 历、学位要求 |
专 业 |
年龄要求 |
其他要求 |
高中 教师 (1人) |
心理学 (1人)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心理咨询与心理健康教育 |
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具有高中教师资格,所学专业为师范类 |
幼儿园教师 (5人) |
幼教A (3人)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
学前教育类 |
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女性,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艺术教育、舞蹈学、舞蹈教育 |
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2013年应届毕业生,女性,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 | ||
幼教B (2人)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中专学校毕业(含中职、脱产学习),且于2013年4月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女性,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在本县公办园、村办园或已取得办学许可的民办幼儿园现在岗代课且满3学年(时间截至2013年6月30日) |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身体条件要求;
(五)持有相应教师任职资格证书;
(六)高考时户籍在德化县或2013年4月1日前常住户口在德化县;
(七)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此次招聘对象包括2013年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报到证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上述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日(岗位另有规定除外)。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4月1~10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即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考】专栏,进入网上招聘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其中报考“幼儿园教师”类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报专业(“幼教A”或“幼教B”)。
(三)资格初审:县教育局在网络报名期间负责对报考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核。报考者个人信息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即不予更改,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退回完善个人信息或由报考者改报其他岗位。应聘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络报考平台打印准考证。
四、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考生应于报名结束后、笔试开始前(4月11—19日)的上班时间向德化县教育局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等具体事宜将在德化教育网另行发布,请相关人员及时予以关注。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考生。具体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
(二)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三)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德化县教育网公示。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进行,不组织面试。笔试由福建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2013年4月20日。
笔试地点、考试大纲、笔试内容及笔试成绩等信息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考】专栏的相关公告。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笔试成绩(加分后,下同)合格考生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并列的,需另行组织面试确定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以及报考资格等方面进行考核和复审,具体时间另行确定。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考试、体检及考核合格者,确定聘用人选。各岗位考生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优先选择应聘单位后,在德化教育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者,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等环节,因本人弃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人数,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有关体检、考核及其他相关招聘信息将在德化教育网(http://www.edudh.net)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查询。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德化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监察电话:0595-23522200。
(四)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以电话形式向德化县教育局咨询。咨询电话:0595-23512671。
(五)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德化县教育局、德化县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德化县教育局
德化县公务员局
201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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