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各职位专业知识。大方县教育局负责考试考务工作。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13年4月14日上午09:00—11:30。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3年4月12日,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收据到大方县教育局政工股领取。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否则取消笔试资格。
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于2013年4月22日前在大方信息港、大方县教育局网、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考生自行查询并按规定时间领取《面试准考证》及参加面试。
六、面 试
1、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3年4月26日,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大方县教育局政工股领取。
2、面试时间:2013年4月28日,面试地点及相关安排见《面试准考证》。
3、笔试结束后,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教师职位采用试教方式面试;卫生保健人员职位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职位招聘计划数与入围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七、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于2013年5月4日前在大方信息港、大方县教育局网、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考生自行查询并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参加体检。
八、体检
体检时间:2013年5月6日上午8时。
体检报到地点:大方县教育局,体检时间不再另行通知。
体检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同一职位进入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幼儿园教师和卫生保健人员体检标准按国家卫生部、国家教育部第76号令《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标准,中学教师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黔教人发[2004]10号)标准。
体检在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
在招聘方案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核政审
经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政审对象。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政审工作的指导,具体考核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政审应当成立考核政审领导小组,明确两人以上人员负责考核政审工作。考核政审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材料,做出考核政审结论,并提出聘用意见。考核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生需到大方县教育局政工股领取政审表和提档函。往届毕业生必须在交回政审表时一并将档案交到大方县教育局接受政审,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档案资料的,视为放弃政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将档案提到大方县教育局,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选岗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考生,分职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分数并列的,当场抽签确定选岗顺序。选岗地点:大方县教育局。选岗职位、选岗岗位具体见《大方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卫生保健人员职位表》、《大方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关地区中学教师职位表》、《大方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卫生保健人员选岗岗位表》及《大方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关地区中学教师选岗岗位表》。
十一、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大方信息港、大方县教育局网、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无影响聘用情况反映的,根据《大方县事业单位聘用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2007〕88号)文件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报人事部门完善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报名时未提供毕业证书、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的,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审验合格后方能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三年,三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不得调动、辞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各职位、各环节均不实行递补。
十三、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坚持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如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考工作纪律情况的,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及其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考生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县内任何聘用考试。
十四、本次公开招聘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因考生未阅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大方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5252863(大方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857—5221501(大方县监察局)
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三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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