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1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前注意事项
陕西省201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于3月31日进行。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在此提醒各位考生,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的,以骗取教师资格论处,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当场收缴虚假证件。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是获取教师资格、从事教师职业的前提条件和唯一途径。陕西省省教师资格考试取消免试政策。
一、普通话水平需二级乙等以上
陕西省教育厅明确:拟申请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都可申请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申请报考的人员,必须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体检取消对乙肝项目的检查。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二:4月份公布教育基础理论考试成绩
教师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4门课程)和教师专业技能考试。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3月31日进行,4月中下旬,考生和各认定机构可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www.snedu.gov.cn)自行查询考试成绩并打印成绩单。
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人员,经体检、思想品德鉴定、普通话测试合格后,方可参加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其申请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提交学历证件的专业保持相同或相近。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25元/科,教师专业技能考试120元/次。
三:结业、肄业证书不能作为考试有效证件
申请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以申请人正式毕业证书作为依据。各种非学历培训证明及结业、肄业证书(证明)等不能作为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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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大纲: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