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教师招考现场资格确认和笔试报名
注意事项
按照《2013年绍兴县学校新教师公开招考办法》文件精神,为规范有序地做好2013年绍兴县新教师招考现场资格确认和笔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现场资格确认
1、时间:3月4日下午至3月6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4:00)。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县教育体育局(辅楼一楼)。
3、程序:考生递交材料→资格审查→笔试报名→拍数码照片。现场确认需本人参加,不得代报。
4、应聘者所需递交材料:
(1)《2013年绍兴县学校新教师招考报名登记表》(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填写后需贴上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
(2)“招聘对象条件”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生源地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明;高校招生第一批录取的证明;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就业推荐表等。
(3)附加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请按《2013年绍兴县学校新教师招考报名登记表》所登记的先后顺序整理后现场递交。
附加分截止时间规定:除“省优秀毕业生”的时间可适当延迟(以浙江省教育厅发文时间为最后截止期)以外,其它各项附加分截止时间为现场报名确认的最后日。
5、相关材料说明:
(1)关于生源地。生源地指考生参加高考当时的户籍所在地,在浙江省范围内即为浙江省生源,在绍兴市下辖各县、市、区范围内即为绍兴市生源,在绍兴县下辖各镇街范围内即为绍兴县生源。如考生户籍在升学时已迁出的,可用户口本上的迁出记录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明来作为证明材料。复印户口本时请注意需同时复印盖有公安机关户籍专用章的首页和个人信息页。
(2)关于学历证明。2012届毕业生可直接提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13届毕业生由学校开具学历证明。国(境)外学历在现场资格确认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985”、“211”高校以教育部公布名单为准,其下属独立学院一律不得认定为符合文件中所指的“985”、“211”高校毕业相关条款。
(3)关于高校第一批录取证明。第一批录取证明可由学校开具,也可用学校档案中当年第一批录取名单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印章)。
(4)关于师范类证明。师范类证明可在学历证明中注明,也可单独开具证明。
(5)关于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书岗位的2013届师范类毕业生如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由学校开具证明;非师范类毕业生和2012届师范类毕业生必须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如尚未实际取得的,将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6)关于就业协议书。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如考生就业协议书遗失或已与其他单位签约,需书面承诺录取后能够提供个人档案,届时无法提供个人档案,将取消考生录用资格。
(7)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须由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
(8)低保户子女证明以具明考生姓名并在当年度经民政部门审核验证的低保证为准。
(9)奖学金必须是学校本级设立的综合奖学金,下属独立学院奖学金和各类专业奖学金(包括由企业或个人冠名的奖学金)等不在加分之列。
6、注意:
(1) 每位应聘者务必先在网上报名,网上未报名者现场资格确认时暂缓受理。
(2)《2013年绍兴县学校新教师招考报名登记表》和其它佐证材料均需对照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切勿现场整理以免耽误时间。
(3)应按时间先后顺序排队入场,保持现场安静。
二、关于笔试现场报名
1、时间:现场资格确认后当即进行。
2、地点:县教育体育局(辅楼二楼)。
3、程序:
(1)凭现场确认处盖章的“笔试报名登记表”参加笔试报名,确认个人报考信息;
(2)拍数码照片;
(3)缴纳考务费。笔试按省自考有关政策规定,教育基础知识、学科专业知识考务费为48元/门。报考中小学(含职高)音乐、体育、美术,职高专业课教师、职高实训指导教师的考生只需参加教育基础知识考试,报考特殊教育岗位考生参加教育基础知识(小学)和语文(小学)测试。
考生如需咨询招考相关政策请与教育体育局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85686956 84126623,联系人:操老师、王老师。
绍兴县教育体育局
201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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