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教育局2011年招聘50名初中、小学教师启事
为了促进呼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依据《哈尔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和呼兰区小学、初中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为公开、公正、公平地做好2011年呼兰区公办小学、初中教师招聘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教师总数为50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农村中小学校招聘具有呼兰区户口应往届毕业生(外地生源在呼兰区集体户口的除外);学校有:利民中心校2名、腰堡中心校2名、利民二中小学部1名、沈家中学小学部3名、沈家中学5名。
2、城区中小学招聘具有哈尔滨市区户口应往届毕业生(外地生源在哈尔滨市集体户口的除外);学校有:东方红小学4名、建国小学1名、萧红小学2名、实验校小学部3名、顺迈小学4名、第八中学2名、实验校中学部21名。
3、应往届国家统招全日制30周岁以下的师范类院校毕业生(1981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小学教师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院校毕业生;报考中学教师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不受毕业院校类别限制。专业与招聘专业相同。
4、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5、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6、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无传染病、无肢体残疾、语言表达无障碍。
7、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程序
1、公告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公告、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日至9月9日,招聘公告在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哈尔滨市呼兰区教育局教育信息网、哈尔滨市呼兰区电视台上发布。
网址: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blss.gov.cn
哈尔滨市呼兰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hulanedu.net.cn
2、组织报名
按照招聘岗位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7天。报名地点:哈尔滨市呼兰区教育局六楼。
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例为1:5,如达不到,取消或缩减招聘岗位。
报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初中英语学科的需带四级以上等级证书,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四张一寸免冠照片,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报名登记表在网上下载。
报名费用:105元。
政策咨询电话:0451—57335645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如果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允许参加笔试。
4、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和心理学》、《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其中《教育学和心理学》占50分,《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占150分,两科满分200分。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农村基层服务(含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期满后3年内报考本次事业单位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再增加2分,报考乡镇岗位的笔试加15分。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后的,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乡镇岗位的笔试加15分。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其所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第三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5、面试:面试内容分为说课和答辩。按所申报岗位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然后抽取说课课题,准备时间为30分钟。说课时间为20分钟,分值为70分;答辩时间为5分钟,分值为30分,满分为100分。面试如果有弃权者,顺延递补。面试低于60分不予聘用。
5、成绩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相加为总成绩,按本人申报的学校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并列,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较高者录取;如仍并列,加试职业能力测试。
6、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体检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如有不合格者依次按本学科成绩递补,参加体检。
7、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参加考核,主要考核在校和毕业后的政治表现,专业能力和工作业绩,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表现,是否参与邪教活动,有无受到处分等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8、聘用:考核合格的人员由编委办纳入编制管理录入电子网络实名制管理平台,区人社部门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为期三年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在正式聘用前由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协议,被录用者必须在本区工作满五年以上方可选择其它聘任单位聘任或者转出,否则不予以聘用)
9、考试纪律: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注:考生可在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提前填好相关信息并粘贴照片,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