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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县管校聘”和教师交流轮岗,优化城乡教师资源配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为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和甘泉农业中学高中部公开选调一批优秀教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一)在全区农村中小学在编在岗的教师中选调(不包括东江、姚寨、城关三镇和江南、江北、钟楼、吉石坝四个街道办区域内学校教师)。
(二)根据省、市有关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我区2024年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人数占九年级毕业生人数比例不低于70%,同时在甘泉农业中学开展职普融通计划,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大幅度增加,导致高中教师紧缺。为稳定高中学校教师队伍,提高高中学校办学质量,武都实验中学、两水中学、八一中学、洛塘中学、甘泉农业中学和安化初级中学教师暂不参加2024年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选调。
二、选调原则
1.遵循按需设岗、公开选调、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和注重实绩的用人原则。
3.实行选调名额、条件、程序和结果全面公开原则。
三、选调名额
按照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和甘泉农业中学高中部学科教学需要,2024年计划选调紧缺学科教师195名(具体选调学科和名额见附件1)。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积极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团结协作;具有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2.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学历。小学、幼儿园选调岗位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高中选调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学科及专业。报考初中、小学岗位的,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或所教学科一致;报考高中岗位的,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科目一致。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科目一致。
3.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报考高中岗位须具有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小学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幼儿园岗位须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或为学前教育专业。
4.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须在农村工作5年以上(2019年9月30日之前任教)。
6.近五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合格及以上。
7.必须在教学一线任教且成绩优秀,坚守工作岗位,2023—2024学年度累计请假不得超过15天(国家规定的公假除外)。
8.派遣到白林中学教师的派出学校及任教学段学科须与报考岗位一致;派遣到陇南育才学校教师的任教学段学科须与报考岗位一致。
9.各学校须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报名人数不得超过选调公告发布之日本学区(学校)公办教师总数(教师分配、调动、退休等变化均以文件为准)的10%,有小数的按照“进一法”,将本学区(学校)报名教师列在一张表上推荐(见附件2)。
10.每人限报一个学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不得参加选调
1.违反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十条禁令”和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
2.因违法违纪受到组织处理,处分期限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公检法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2023—2024学年度累计请假超过15天的(国家规定的公假除外);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选调办法
(一)笔试实行百分制。
(二)加分项包括近5年年度考核加分、工作年限加分、个人奖项加分和条件艰苦学校任教奖励加分。
1.年度考核加分。2019-2023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一次加0.5分,可累计加分。
2.工作年限加分。报考人员任教10年以上的(不含10年),每增加1年加0.5分,工作年限计算到2024年9月30日,满年满月计算。
3.个人奖项加分。2021年9月-2024年8月获得过名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新秀、青年教学能手、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九类奖项的人员,国家级(中共中央、国务院)加3分,省部级(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加2分,市厅级(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加1.5分,县处级(市教育局、区委、区政府)加1分,县区教育局加0.5分。同时提供表彰文件和荣誉证书,以国家、省、市、区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教育教学业绩奖项为准。同一学年获不同级别同类奖项的按最高奖项计算,同一学年获两次及以上同级同类奖项的按一次计算,表彰时间以落款日期为准。
4.条件艰苦学校任教奖励加分。为鼓励青年教师在条件艰苦学校从教,对条件艰苦学校现任教师实行奖励加分。具体加分学校按照《陇南市武都区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学校类区》执行。加分标准为:六类区学校2分、五类区学校1.5分、四类区学校1分、三类区学校0.5分。一类区、二类区学校不予加分。
六、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4年8月21日在“陇南武都教育”微信公众号及教育局办公楼一楼大厅发布、张贴选调公告。
(二)资格审查及报名
1.在线报名及打印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于8月21-22日在线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打印报名登记表(在线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教育局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在线上审核报名材料。
2.现场审核。报考人员于8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持学校证明(含本校任教时间、年度考核、出勤等情况)、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在线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原件,在滨江学校一楼进行资格审核。
学校(学区)必须将报考人员如实列在一张A4表上出具证明,提供虚假证明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学校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日程报名,逾期不再补报。报名结束后,报名资料经纪检监督人员签字后存档。
3.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8月23日18:00后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8月24日上午9:00-11:00报考人员携身份证和准考证统一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教育政策法规、课程标准及相关教育理论的实践和应用。
笔试地点和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四)选调成绩计算办法
选调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分数×30%。
(五)确定拟选调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所报学段学科,在选调名额内,按选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公示。
(六)到岗任教。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教师,按选调成绩由高到低由本人依次在公示的选调岗位中选择任教学校,经汇报区委、区政府同意后,教育局发文安排到选调学校任教。
确定拟选调人员和选岗时,选调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并列的,工作时间早的优先;工作时间相同的,条件艰苦地区学校优先;条件艰苦地区同等的,年龄长者优先。
七、纪律监督
为保证选调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在选调工作中,武都区纪委监委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干部、群众对公开选调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有权向武都区纪委监委、武都区人社局及相关部门检举、申诉。
监督电话:
陇南市武都区纪委监委
0939-8255631
陇南市武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9-8232266
咨询电话:
陇南市武都区教育局
0939-8213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