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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办学需求,我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3名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编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教师43名,其中初中17名,小学23名,幼儿园3名,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中小学编外教师执行塘厦镇中小学聘用教师工资待遇标准,13.5万元起(含五险一金);幼儿园教师执行塘厦镇机关事业单位普通聘员薪酬标准。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报考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其中在塘厦镇民办学校(幼儿园)工作且在有效合同期内的教师报考,必须提供由所在学校(幼儿园)签署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不予录用。
三、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21日,8月21日17:00截止报名。
2.报名方式:应聘者将相关报名材料的电子档、证件扫描文档或电子相片的形式打包成文件夹,以“报考学科+姓名”命名,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详见岗位表),报名成功后,招聘单位将通过邮件或短信反馈审核情况。报名资料包括以下材料:
(1)《2024年塘厦镇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编外教师报名表》和《考生个人信息表》;
(2)考生片段教学视频(4-6分钟的现场或模拟课堂教学,不超过200M);
(3)身份证复印件;
(4)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复印件;
(5)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
(6)同意报考书(此项仅目前在塘厦镇民办学校、幼儿园在岗的编外教师需要);
(7)其他岗位的相关资料证明。
3.报考要求: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且须在报考期间按规定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材料才视同报考成功,因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招聘单位不另行通知,报考者责任自负。
4.报名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中小学教师岗位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45周岁;幼儿园教师岗位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35周岁。
(2)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8)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按招聘岗位要求,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片段教学视频评审。招聘单位成立资格审核组和教学视频评审组进行考生资格审核和视频评审工作。从片段教学视频成绩≥80分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数×2+1确定入围面试考试人数,不达此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考核环节。片段教学视频成绩不算入总成绩。
3.资格确认。网上报名通过视频审核后,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需进行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3)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面试考核
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的考核方式进行,体育、美术、心理、特殊教育等岗位还需加试实操。幼儿园教师岗位采用说课+答辩+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考核。
1.中小学教师岗位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由试讲(8分钟)+结构化面试(3分钟)组成,考生试讲完成后立即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入围体检。试讲的形式为现场备课片段教学,考生现场提前30分钟备课然后进行考核。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幼儿园教师岗位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其中说课(占40分)、现场答辩(占30分)、才艺展示(占3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入围体检。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
面试的成绩均为百分制,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拟聘结果的,需进行加试,加试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由考务组统筹安排。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总成绩(中小学普通文化科教师岗位)=面试成绩×100%
(2)总成绩(中小学美术、音乐、体育、心理健康、特殊教育教师岗位)=面试成绩×60%+实操成绩×40%。
(3)总成绩(幼儿园教师岗位)=说课成绩×40%+现场答辩成绩×30%+才艺展示×30%
(五)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无理由迟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核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报批聘用。
四、有关问题说明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咨询电话:0769-82861280
东莞市塘厦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4年8月16日
1.塘厦镇8月招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编外教师岗位表(第三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