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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学校师资力量,满足海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经县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10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计划,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数量、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数量、岗位
根据县政府批准的招聘合同制教师的计划,此次海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1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海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条件表》,应聘人员可以通过海兴县人民政府官网查询。
(二)招聘对象、范围
1、语文教师、数学教师、体育教师A需具有中职或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计算机教师、会计教师、体育教师B报考时可以不具备教师资格证。(具体情况详见岗位条件表)
2、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8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以报名时间为准)。
3、具有沧州市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沧州市的其他人员,户籍以报名首日(2024年8月8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沧州市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班主任工作能力,且能够担任班主任;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海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条件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年龄、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8日(以报名时间为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海兴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aixing.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8月8日、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报名地点设在河北省海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一楼党建室。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5131780302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提交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还需提供5张小二寸证件照、报名表并自行打印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报名人员填写《海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登记表》,确保本人所填学历、专业等基本信息与所报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后果自负。
4、准考证发放:报名合格人员于2024年8月16日上午9:00--11:00到海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一楼党建室领取准考证。
5、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和招聘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教育专业能力测验》,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由第三方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结果在海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
(四)面试
依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分专业说课的方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由第三方组织实施。面试结果在海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采取依次按面试成绩、中职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学历高者、有教师工作经历者的办法确定排名顺序。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五)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个人档案。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由县教育局会同海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组织实施。
(六)体检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照招聘数量和考生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在海兴县人民政府官网站公布。体检由县教育局会同海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组织。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人选资格,递补方法同资格复审。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县教育局会同海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人选资格,递补方法同资格复审。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海兴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递补方法同资格复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海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按照有关程序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参照本单位2024年以前合同制人员的工资结构标准发放工资及福利待遇。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6个月一并计算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留任,考核不合格的解聘。
五、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海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202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