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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满足我县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沧人社字〔2011〕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沧县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拟公开招聘在编教师80名,现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招聘80名教师。招聘具体岗位、数量、条件等信息详见《沧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
5.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和师范类专业(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于2024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工作经历。
7.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书等与所报岗位一致。
8.具有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沧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要求确定。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国外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6月21日(以报名第一天为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为:从2024年6月21日(报名第一天)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岗位条件中“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沧州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沧州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4.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教师岗位严格要求“持证上岗”,办理聘用手续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7.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9.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沧县人民政府官网和沧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以后各招聘环节的通知、成绩等信息均在此官方媒体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考生在报名期限内登录沧县政府网,点击人事招聘考试网站链接,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信息填写完毕提交工作人员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交费成功后,考生完成报名审核(因个人原因不能考试的不能退费)。逾期报名窗口自动关闭。
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9:00至2024年6月27日17:00。
审核结束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17:00。
交费结束时间为2024年6月29日17:00。
报名网址:http://cangxian.pzhl.net
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或取消的招聘数量可调整到本单位其他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对少数因专业紧缺的岗位,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但必须形成有效竞争。
(三)考试
1.笔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以《笔试准考证》信息为准。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科教学相关知识。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数量和成绩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以岗位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证件审核人员,比例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证件审核。
2.证件审核
证件审核具体事项以网上通知为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自动放弃或无故不按时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3.面试
面试采取分专业试讲的方式。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当场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全部结束后,在考点公布成绩,考生也可登录指定的官方媒体查询。
4.计算综合成绩及确定岗位排名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岗位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此后环节的考生。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如此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排名办法。在此后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也按此办法确定。
(四)体检
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相关项目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五)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实施办法》。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未取得学历、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7月底前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指定官方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七)选岗、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所报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为确保公开、透明、公正,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本公告由沧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沧县教育局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