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城乡交流,缓解驻城部分中小学师资紧缺问题,经研究,决定组织本次选调,现就有关事项制定如下方案:
一、选调单位、学科、岗位及人数
面向农村小学选调的学科岗位(30人)
面向农村初中选调的学科岗位(10人)
面向顶岗人员选调的学科岗位(10人)
面向农村幼儿园选调的岗位(5人)
二、选调范围及对象
全县在编在岗的农村幼儿园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
三、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正常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在我县农村工作满5年(含顶岗年限,2019年9月1日前工作);
2.2023-2024学年度所任教学科的教学实绩居学校中游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3.近3年(2021年9月1日-2024年7月1日)每年病事假累计都不超过15天。
4.报考幼教岗位的必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报考其他岗位的必须有与报考学段对应及以上的教师资格。
5.农村幼教人员只能报考县城幼教岗位,农村小学教师只能报考县城小学岗位,农村初中教师只能报考县城初中岗位。实验学校的教师可根据自身教师资格证所属的学段选报县城初中或小学岗位。
四、选调程序
1.组织报名
时间:2024年7月22日—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地点: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202室
注意事项:
①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且每人只能报考面向农村幼儿园、农村小学、农村初中或顶岗选调计划中的一个学科岗位。
②面向顶岗人员的学科岗位,由实小、附小集团参照上面的四个报名条件,按照《2017年县城小学选调优秀顶岗教师考核方案》进行考核,确定考核分。符合条件申报优秀顶岗计划的人员参加驻城选调考试,最后依计划、分集团、分学科(按顶岗后任教的学科确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调人选;面向优秀顶岗人员的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学校考核分×60%+选调考试成绩×40%(总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如遇自动放弃的,可在顶岗考核优秀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2.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①报名表;
②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样式见附件2),须由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③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2寸照片2张。
3.资格审查
县教育局组织资格初审。经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等候通知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主要考查学科专业素养。卷面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不合格不予选调。
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
5.确定选调对象
①根据选调计划分学段、分学科按总分从高到低顺序分别确定录用人员;总分相同的,按《阜宁县2024年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选岗细则》实施。
②县教育局对拟选调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中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选调资格,所产生的空额,按学科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③录用顺序。各学科拟选调人员确定后,分别按中、小学报考人员的总分排序,依次选岗(顶岗选调的人员除外)。
④实行限选。面向农村的选调岗位,根据报考人员的编制,每所学校每门学科限选2人(不含顶岗选调计划)。
⑤所有选调到县城的人员须服从集团校内部调剂。
6.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查实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替补。
7.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选调人员调入新学校后,如果没有对应岗位,须实行高职低聘,基层定向职称只能在基层聘用。
8.建立惩处机制
五、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阜宁县纪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5-87731805。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5-87737203
0515-87737204(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附件1:2024年县城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2:学校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附件3:阜宁县2024年公开选调教师选岗细则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宁县教育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