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教师温馨提示:近期文武教师网收到举报,有诈骗分子发布虚假信息,进行骗取报名费,如信息中涉及报名收费,请各位老师谨慎鉴别,确认无误后再缴费报名,以免上当受骗,一般教育局组织的招聘才需要支付费用,学校招聘不需要支付,文武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欢迎加入海南教师招聘群;809879948,考情、招聘信息早知道
一、校情介绍
(一)学校性质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以下简称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是海口市政府、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联合学校总校、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协作承办的海口市教育局直属公立学校,是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联合总校成员校。
(二)办学目标
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是一所吸纳“北京-海口”办学优势,秉承“爱与尊重”办学理念,立德树人、开放包容、勇于创新的学校。学校践行“全面发展+突出特长+创新精神+高尚品德”的学生培养目标,结合海口市区域特征,育自贸港精英人才,力争将学校建设成为位居全国基础教育前列的优质学校。
(三)校园设施
学校位于中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建设中的自由贸易港——海南省省会海口市的中心地带,小学部占地面积40亩,中学部占地面积195亩。学校园林式校园环境优美,硬件设施一流,配备标准化教室、书法教室、创客教室等多学科专业教室,心理教室、数字实验室等多门类功能教室,物联网实验室、航空航天实验室、理化实验室等专业特色实验教室,满足面向未来教育的需求。此外,还配备有图书馆、直播电视台、室内外篮球馆、排球馆、游泳馆、网球场、足球场等,以及师生宿舍、餐厅、健身房及多种开放性学习休闲空间来满足多样化学习生活的需要。
二、指导思想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吸纳优秀人才,组建教师队伍,确保优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三、组织机构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的具体事务工作。
组长:蒲煜(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校长)
刘卫民(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党总支书记)
组员:
李莉(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副校长)
章思斯(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办公室主任)
王翠(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教导处主任)
石雪(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党办副主任)
四、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此次共招聘专技岗26人。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工作人员,享受海口市引进合作办学相关薪资待遇,符合引进人才条件的,按有关政策享受相应待遇。学校配备食堂,为老师提供宿舍,为条件优秀者提供周转住房。学校依托人大附中联合总校领先的教育教学和科研平台,为教师提供培训和发展个人潜能的空间,实现个人专业持续提升。
五、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
(3)具有深厚的专业功底,表达能力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学科教学及班主任工作;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一)
(三)招聘要求
具有深厚的专业功底,表达能力强。身体健康,能引领学科教学及班主任工作,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7月4日以后出生,以公告日期为准),具有正高级职称、特级教师荣誉称号者可放宽至50周岁(即1973年7月4日以后出生,以公告日期为准),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报名。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具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承诺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有工作经验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四)其他相关要求:
(1)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2)考生报考时均需登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并打印个人征信报告。
(3)2024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如报名时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教师资格证,可承诺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名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届时若无法提供将解除聘用。
(4)入围体检人员在本次考核招聘全过程结束前,不得再报考海口市教育局其它直属单位的招聘,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并纳入海口市教育局失信人员名单,5年内不得报考海口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各类招聘。
(5)拟录用考生可以服从学校对任教学段、校区的工作分配安排。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试用期内的公职人员或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岗教师等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7)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8)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六、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公告将通过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招聘工作中的相关事项在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官方网站(www.hr-sbfc.com)中公示(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应聘者登录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官方网站填写报名表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5日0:00-14日20:00。
3.报名要求:每个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一切后果自负。报名材料不退还。
网上报名需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扫描材料: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含正反面)或社保卡;
(2)教师资格证;
(3)职称资格证(非应届毕业生提供);
(4)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5)《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6)诚信承诺书(附件2);
(7)考生承诺书(如有材料暂未能提供,见附件3);
(8)同意报考证明(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或劳动关系的人员,见附件4);
(9)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的个人征信报告;
(10)个人获奖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材料。
(三)考核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考核环节。本次考核招聘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
面试内容:说课和专家问答。考察考生专业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教师职业素养等。
面试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者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面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招聘官网网站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及以上考生出现考试成绩相同时,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四)岗位调剂
考试结束后,当出现某一岗位未能满足计划招聘人数时,可以从同一学科其他学段面试成绩高于60分的考生中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调剂(需满足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段要求)。
(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各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阶段人选。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公开招聘官方网站公布。
(1)体检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复查后仍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对由此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视需要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员。
(2)考察和档案审查
进入考察阶段考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生进行考察(含业务考察和档案考察),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及遵纪守法等进行考察考核,同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并审查个人档案。未通过考察或档案材料审核有问题的考生考察不合格。对由此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视需要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海口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在海口市教育局官网、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官网公示,公示期7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报市人社局核准,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纳入我市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的教师,试用期3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已获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参加本次教师招聘考试须遵守主管部门和聘用学校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管理规定,如聘用学校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视岗位情况而定。
七、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本次招聘工作受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教育局、海口市纪委派驻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0898-36625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