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招聘计划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基本要求:
1、招聘岗位:专任教师
2、招聘人数:26名。
3、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
(3)身心健康。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计算年龄的基准日期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线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zp.jhu.cn(需使用电脑进行线上登录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7月19日
三、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试讲与面试。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姓名、试讲成绩、岗位、排名将在报名系统中进行反馈。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试讲成绩、面试成绩、最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如招聘岗位报名成功人数达到20人及以上,相应岗位考核方式调整为:笔试、试讲、面试。笔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岗位综合素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6确定试讲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试讲人选。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在报名系统中进行反馈。按笔试和试讲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姓名、试讲成绩、岗位、排名将在报名系统中进行反馈。
面试办法及成绩告知方式不变。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40%。
笔试、试讲、面试及考核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总成绩和面试都同分,排序以试讲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笔试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或试讲之前,将对相关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①身份证。②高中以后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学信网下载的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院(处、部)提供并加盖公章,本科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及本科阶段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④岗位条件中个别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资格复审材料不全者、复审不通过者,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缴费,打印准考证。
五、心理测试与体检
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等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体检,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心理测试和体检结果,经学校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心理测试或体检结果影响录用的,或拟录用人选明确放弃的,或其他导致岗位空缺时,则在考核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六、聘用
由学校综合管理部(人事)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招聘政策咨询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综合管理部(人事)负责此次招聘政策解读,江海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4-87579905
联系人:张老师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4-87571289
联系人:卢老师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