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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县位于湖北省中南部,荆江南岸,东联汉沪,西接巴蜀,南控湘粤,北通陕豫,与荆州隔江相望,是“三袁故里”“百湖之县”和“千年古县”,也是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省级双拥模范县城、省级森林县城,获评“全国百强储备县”“江南葡萄第一县”。公安县因水而兴、上善若水,交通便捷、工业雄厚,人文荟萃、城市精致,已成为广大人才干事创业的一方热土。
2024年,公安县继续实施“才聚荆楚·性灵公安”计划,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引一批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全县事业单位计划引进各类人才61名,具体招引计划详见《2024年公安县事业单位第二批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引才范围
本次招引主要面向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以上所称“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是指通过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应届、往届);本科阶段需为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进入本科专业;硕士研究生需为2年及以上学制。
公安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现有在编在册人员不纳入此次引进范围。
三、引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卫生类部分急需紧缺岗位年龄适当放宽,具体详见《岗位表》。
7.引进对象应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生应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岗位表》,岗位条件由招引单位负责解释,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引单位。
(三)以下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报名);
3.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取消录用(聘用)资格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待遇
1.试用期。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试用期满的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岗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终止)聘用关系。
2.最低服务期限。引进人才实行最低3年服务期,服务期限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3.人才津贴。正式聘用后除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所有待遇之外,另发放人才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本硕“双一流”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本科生5年内分别给予25万元、20万元、15万元人才津贴,每年发放一次。此补贴政策仅限本次人才引进。服务期满后,引进人才纳入常态化人才管理序列,相关待遇按有关政策执行。
4.配偶工作安置。本次引进人才配偶的工作问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解决。原属县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采取调动方式解决;原属企业职工或无固定职业的,采取推荐就业等方式解决。
5.子女就学措施。未成年子女随迁的由县教育局优先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6.其他政策。引进人才由县委组织部参照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进行跟踪培养管理,表现突出的可选派至党政机关挂职锻炼、重点培养,符合任用条件的,可优先提拔;鼓励引进人才报考我县公务员,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优先申报调任。
五、引进方式与报名
(一)引进方式
1.博士研究生免笔试、面试,采取考察引进的方式;考察引进对象原则上不占岗位引进计划数,由县委人才办另行制定考察方案统筹考察。
2.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二)报名渠道
本次人才引进的报名、查询和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荆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jzrsks.cn)进行,笔试后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www.gongan.gov.cn)发布。
(三)报名时间
1.报名:2024年7月1日9:00起至7月5日17:00。报考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引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
2.资格初审:2024年7月1日9:00起至7月6日17:00,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同步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3.打印笔试准考证:2024年7月11日9:00起至7月13日9:00,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后,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完善信息后重报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7月5日17:00报名系统关闭后,资格初审不合格报考人员可在7月6日17:00前重报或改报。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引才公告和诚信承诺书,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20KB以下,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系统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
3.报名资格条件由招引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招引单位电话咨询(详见《岗位表》)。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7月13日上午9:00-11:00;
2.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1.笔试按照教育类、卫生类、综合类三类设考,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特点组织不同类型的命题。笔试内容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政治、历史、经济、管理、科技等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为岗位、行业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
2.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包括临时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未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包括临时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三)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岗位引进计划数与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之比需高于1:1,报名结束后,该比例等于或低于1:1时,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引进计划数。
(四)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线。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线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告,没有达到最低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引环节。
七、资格复审
本次人才引进资格复审为现场资格审查,具体要求另行公告。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与面试入围人数1:3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当岗位引进计划数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人数之比低于1:3但高于1:1时,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人员全部纳入范围;该比例等于或低于1:1时,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引进计划数。
(二)资格复审由各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入围资格复审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引工作全过程,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在招引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八、面试
具体面试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一)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二)面试内容与形式:面试结合不同招引岗位特点分类命题,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
(三)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5分。对岗位引进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之比等于或低于1:1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8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引环节,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引进计划数。
九、考试成绩计算
(一)计分方法。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排名规则。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岗位依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加试,按加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
十、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引进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依据考试成绩排名规则,在该岗位人员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如没有人员递补,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引进计划数。
(二)考察对象的确定: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对象。
十一、公示及聘用
(一)根据岗位要求,对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公示发布后,若因他人举报属实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者,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对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或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二)聘用名单在网上公布后,被聘人员应按规定及时报到。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无故逾期不报到的拟聘用人选,将建立个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县各类人事考试。
十二、其他事项
在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环节,因考生放弃、被取消资格或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根据岗位需要,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会同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是否进行递补。若确定需要递补的,可按照考试成绩排名规则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没有人员递补,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引进计划数。
十三、纪律要求
本次人才招引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全程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人才招引有关政策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引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716—5225034
政策咨询电话:0716—5110035
举报投诉电话:0716—5228477
附件:2024年公安县事业单位第二批人才引进岗位表.xlsx
中共公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