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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4年夏津县公费师范生招聘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德州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德教体人字〔2020〕4号)及《2024年德州市公开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实施方案》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已经与德州市教育局(含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签订《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按期毕业的2020级山东省省属高校公费师范毕业生(含“硕师计划”人员、考取非全日制研究生人员);2024年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和退役复学的2024年毕业的省属公费师范生。已与其他县(市、区)签约的毕业生,不得参加本次面试。
(二)招聘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素质良好,具有教育教学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3.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职业体检标准要求。
4.可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参加招聘考试,但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5.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⑴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⑵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⑶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的或严重违纪受过开除处分的;
⑷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
夏津县共提供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岗位56个,具体招聘学校、岗位计划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三、招聘组织形式
分为“双向选择”招聘和专场招聘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双向选择”招聘。5月20日上午8点在夏津县第三实验小学举办山东省省属高校公费师范毕业生和招聘学校“双向选择”招聘会。
1.“双向选择”招聘会流程
⑴候考: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2024年夏津县公费师范生招聘报名表》到相应候考室报到。工作人员审核考生身份,收取考生通讯工具,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等候备考室通知。
⑵备考:候考考生按抽签顺序由工作人员安排进入备考室备考,课题按报考学科从现行教材中确定,备考时间30分钟。
⑶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面试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的考察,时间不超过15分钟。
⑷公布成绩:全部面试结束后,主考官统一向考生公布成绩。
2、评分办法
面试成绩计分实行百分制,由考官当场评判,按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分确定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各招聘单位按面试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岗位计划人数,确定拟录用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拟录用人员与学校签约。按照优先性和唯一性原则,签约后,不再允许毕业生参与其他县市区的公费师范生招聘和签约。有意愿应聘的毕业生,请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如实填写后于5月19日前发送扫描件到xjjyjzgk@dz.shandong.cn,并于5月20日参加招聘会。不能按时参加的,视为放弃。
第二阶段为专场招聘。若未完成招聘计划,我县将参加德州市教育局、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的公费师范毕业生专场招聘会进行第二次招聘,招聘办法按市两部门的要求执行。
四、考察
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将公费师范毕业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学业成绩纳入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等方面情况。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考察意见。
招聘的教师要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相关要求,按规定依程序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
五、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公费师范生承担。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具备《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身体和心理健康条件,要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确保新招聘教师身心健康。
六、聘用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教育主管部门凭就业协议书等原始材料到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公费师范生就业平台完成网上签约。
七、其他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1号)文件要求,“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除特殊原因办理休学无法正常毕业等情形以外,公费师范生未按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培养高校有权解除协议,学生不再继续享受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且须在解除协议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培养高校一次性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对于此类学生,不与其办理聘用手续。材料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4-8216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