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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276号)和《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试行)》(定政办发〔2011〕231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残联发〔2021〕51号)、《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市县事业编制管理的通知》(甘编办发〔2023〕16号)、《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141号)等相关规定,2024年我市继续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择优聘用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各县区和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全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9名,其中:安定区33名、通渭县8名、陇西县37名、临洮县87名、渭源县12名、漳县13名,岷县38名,市直31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专门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招聘的岗位年龄不限。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岗位列表》中的招聘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https://yz.chsi.com.cn/zyk/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3〕3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的通知(教研厅〔2010〕1号)及《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1年6月30日)》规定的规范名称执行。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毕业生应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名称完全一样,但因部分院校自设专业没有代码、部分专业有多个代码或与教育部网站最新公布代码不一致,视为符合报考专业);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则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为符合报考专业。如果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须由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一致且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网上资格审核和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
5.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招聘范围是本县区的,须为本县区户籍或生源,非本县区户籍的定西市范围内户籍人员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2024年5月11日)户籍迁入本县区。外市户籍人员须2023年12月31日前户籍迁入本县区。
8.报考教育教学岗位的毕业生应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学科教师岗位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和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教育教学岗位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者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报名应聘,在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后办理聘用手续)。
9.岗位条件要求的招聘对象为已就业高校毕业生的,需提供当前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人事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公章)。已就业人员在报名起始之日前(不含5月17日)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可报考招聘对象为未就业的岗位,须提供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次月未领取劳动报酬且未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10.专门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须是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入编的人员(不含引导或支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和基层就业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已经安置入编的人员不得报考专项招聘岗位。
1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除国家和省上另有规定的外)。
(6)尚在试用期的。
(7)记入我市统一招聘工作诚信档案的。
(8)现役军人。
(9)参加各类公开招聘及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的拟聘人员。
(10)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须回避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同时报考市、县区两个岗位(市、县区考试不在同一时间)。
1.报考信息查询
报考人员登录定西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dingxi.gov.cn),阅读《定西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并查阅《岗位列表》。
2.网上注册报名和上传附件
(1)注册报名。报考人员在2024年5月17日9∶00至5月23日17∶00登录定西市人社局网站,点击“人事考试报名”模块注册登录账号,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完成后,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100KB)。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提交真实、准确、有效的报考信息和材料,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定西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承诺本人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有效,误报、错报、虚报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2)上传附件。将毕业证、户口簿、身份证、学位证(招聘岗位有要求的)、岗位列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证等证件(已就业人员须另外上传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系统(务必正位上传,确保清晰可辨);2024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不上传毕业证、学位证,只上传信息完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考人员还须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后等待资格审核。
3.网上资格审核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00至5月24日17∶00。市、县区招聘办网上资格审查人员将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在报名期间,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未通过,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核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本人自行负责。
报名期间,资格审核通过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报考人员申请更改错误报名信息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到市人社局10楼1014室提交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28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4.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资格审核结果会实时以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考生。报考人员也可于2024年5月17日至5月24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5.报名缴费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5月17日9∶00至5月25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150元。同时报考市、县区两个岗位的考生需要缴费2次。
6.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确认和缴费成功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同时报考市、县区两个岗位的考生需分别打印准考证,并且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分别参加考试,具体打印时间在市人社局网站公告通知。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没有准考证的不得参加相关环节,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二)笔试
1.考试组织: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在定西市人社局网站发布公告通知。笔试在市政府所在地集中考试,具体考点以准考证为准。本次笔试实行“裸考”,所有考点及考场不提供物品寄存服务,请考生提前做好物品寄存,并于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积极配合考点安检和监考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检查。
3.笔试内容:报考综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法律、时事、文史、公文写作及计算机应用等知识。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拟招聘岗位专业知识。
4.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为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予以调整,在考试前通过定西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5.笔试携带证件:考生笔试当天上午7:30、下午13∶00进入考点,考生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点,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点。考生积极配合考点安检和监考人员的入场安全检查。
考生所需文具由市人社局免费统一配备,其他任何自备文具、书籍、资料、稿纸等物品不得带入考点及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计算器、电子(智能)手表、智能手环、项圈等在内的其他任何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带至考场,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6.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15日后在定西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布,供考生查询。
(三)资格复审
无面试程序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末尾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有面试程序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尾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市、县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入围人员根据网上报名信息(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供的有关证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等,按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关系证明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审定)。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岗位出现空缺或达不到资格复审人员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面试
1.有面试环节的,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方案于笔试成绩公布前在定西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3.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面试人员,请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若电话无法接通责任自负。
(五)成绩
1.无面试环节的招聘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若同一岗位报考者的总成绩在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末尾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最终人选。有面试环节的,若同一岗位报考者的总成绩在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末尾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2.所有有面试环节的招聘岗位,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考试工作结束后,市、县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各岗位招聘人数及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分别由市、县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过程中如考生怀孕,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规定执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的,不得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如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且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七)考察
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市直单位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实施,县区及乡镇所属单位的考察工作由县区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习成绩)、廉洁自律、就业状态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公正地对拟聘人员给予评价并形成考察材料,并把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作为必要环节。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审批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分别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合格者通过定西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审核不合格、公示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资格,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对公示合格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在市、县聘用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到岗,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到岗后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关事项
1.定西市人社局网站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公告、通知、公示等信息,同时确保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
2.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审批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发现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并记入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诚信档案。被记入诚信档案的人员,连续三年内不得报名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招聘政策及技术咨询电话:
(1)安定区
人社局:0932-8866103
教育局:0932-8218961
(2)通渭县
人社局:0932-5912215
教育局:0932-5559992
(3)陇西县
人社局:0932-6616726
教育局:0932-6620151
(4)临洮县
人社局:0932-2238161
教育局:0932-2242019
(5)渭源县
人社局:0932-4132145
教育局:0932-4138917
(6)漳县
人社局:0932-4866387
(7)岷县
人社局:13679311035
教育局:0932-5934598
(8)市直:0932-8235619
定西职业技术学院:0932-2281087、18793201434
市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0932-8200230
市科技信息研究所:0932-5930319
市财经信息中心:0932-8285305、15294298979
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0932-6913635
市库区移民服务中心:0932-8212078
市引洮工程水资源利用中心:0932-8212078
市巉口林业试验场:0932-8827227、13993218617
市华家岭林业站:0932-8328231、13629326586
市融媒体中心:0932-8225622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0932-8217092
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0932-8236598
(9)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729163
附件: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