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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引进优秀师资和教育人才,满足漳州开发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等有关规定,结合漳州开发区教育工作需要,决定组织区内公办学校赴高校面向博士研究生及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制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15人,详见《2024年漳州开发区公办学校赴高校(华东师范大学考点)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要求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岗位要求的“取得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格证书,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三证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视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7.其他条件见《2024年漳州开发区公办学校赴高校(华东师范大学考点)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服务不满5年,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8)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相关文件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11)在职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在职人员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或同意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证明。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且证书或证明的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学历认证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3.2024年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8日。
(三)招聘对象
第1类:取得博士学位、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年龄40
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
第2类: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属院校本科及以上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考人员应在4月8日8:00-4月15日17:00,登录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漳州”模块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考生须将相关材料原件扫描,并用压缩包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zzkfqjyhr@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需提交材料如下:①报名登记表(含附件2、照片);②本人有效身份证;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生提供就读院校就业推荐表);④相关资格证书;⑤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报考者要及时通过电话与招聘单位确认是否收到相关材料。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于报考后1-2日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与招考单位联系,联系电话:0596-6895960。
3.申诉审核
4月9日8:00-4月17日17:00,报考人员与招考单位沟通后,对“专业资格不符”结论仍有异议的,可及时通过网络报名系统的申诉通道对专业资格提出复审申请。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拟进入面试、体检、考察阶段,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办理聘用手续时,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组织人事部门再复核为准。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记入诚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四、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将通过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网站另行发布。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由面试评委评分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评委由7人及以上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报考人员的面试分数,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面试合格线为8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将不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入围人员成绩在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体检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网站相关通知。
(二)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
体检前在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取加试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2024年漳州开发区公办学校赴高校(华东师范大学考点)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4届毕业生暂未发放的由本人提交承诺可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承诺书、所在学校提供可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证明,但2024年8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承诺书》(附件3);
3.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如遇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责。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拟聘用教职员工的准入查询工作由中小学校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模块中提交查询申请,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查询结果。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条件者取消体检资格或弃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对象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天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的体检人选。体检合格后,因各种原因导致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4.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漳州开发区教育卫生局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5.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由漳州开发区教育卫生局组织拟聘用对象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未能达成双向选择意向的,由漳州开发区教育卫生局统一调配。拟聘用对象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五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学校或单位。被认定为高层次人才或享受相关人才政策优惠的引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按《漳州市“万才聚漳”行动计划》等文件规定执行。
(三)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追回已发放的引才待遇。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漳州开发区教育卫生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6-6895960。
(五)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漳州开发区教育卫生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监督电话:0596-6895982。
附件1:2024年漳州开发区公办学校赴高校(华东师范大学考点)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4年漳州开发区公办学校赴高校(华东师范大学考点)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doc
附件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