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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策应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建设“现代化教育高地,新时代教育之乡”,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江苏省如东县教育体育系统春季面向2024届毕业生引进优秀教育人才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省如东县教育体育系统春季面向2024届毕业生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www.rdedu.net.cn)、如东人才网(www.rdrc.com.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1988年3月至2006年2月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3年3月以后出生。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如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须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届时不予聘用)。
5.引进对象包括:2024届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或研究生)毕业生且取得相应学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原211高校毕业生;②“双一流”建设高校(参照2022年2月教育部公布的第二轮高校名单)师范类毕业生(如研究生毕业,本科或研究生中有专业为师范类即可);③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等10所重点师范院校毕业生;④师范类毕业生,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获得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或省级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6.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⑴如东籍2024年毕业的江苏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本县在编在岗教职工(含2024年3月已通过人才引进签约的人员)以及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⑵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⑶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报名安排
招聘批次:第一批次在陕西师范大学进行(执行全部招聘计划),如果第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将在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继续进行。第二批次招聘计划在第二批次报名前公布,详见变更公告,第二批次招聘时间另行通知(剩余批次以此类推)。对前一批次已完成招聘计划的招聘岗位,不再安排下一批次招聘。以上安排视各批次招聘计划完成情况来确定。
(一)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
1.邮箱报名。报名邮箱:rdjszp@126.com。考生如实填写《江苏省如东县教育体育系统春季面向2024届毕业生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附件2)。报考第一批次的考生,请于2024年4月8日下午17:00前将《报名表》电子表格发送至指定邮箱。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复审(材料要求及初审、复审详情同现场报名),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笔试通知单》或《面试通知单》。初审、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2.现场报名。第一批次现场报名时间、地点:2024年4月9日8:30-16:00(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二楼,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现场报名需递交的材料:
(1)应聘者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江苏省如东县教育体育系统春季面向2024届毕业生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附件2,另附应聘者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3)《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专业上未能体现师范类字样的,则需要提供相应的成绩表。
(4)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须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届时不予聘用)。
(5)《报名表》所填相关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尽量详尽)。本科、研究生阶段担任学生干部、青年组织、学生社团组织的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研究生阶段获得各种表彰奖励以及参加各种竞赛比赛获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研究生阶段发表科研论文及科研课题研究以及发表作品、专利等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的,还需提供现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提供的党员或预备党员证明材料。
资格初审。现场报名时,招聘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复审。如东县教育体育局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可现场向如东县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现场发放《笔试通知单》或《面试通知单》。
(二)注意事项
1.每批次招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批次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可现场改报同批次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安排至下一批次招聘;如第三批次招聘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本岗位招聘计划。每批次岗位开考情况在报名工作结束后于报名现场公告。
2.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四、招聘方式
报考岗位代码为01~09的,招聘方式为面试。
报考岗位代码为10~19的,招聘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考试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东县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
(一)笔试。笔试不指定大纲、教材和辅导用书。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通知单》。
3.参加笔试的考生应携带《笔试通知单》和居民身份证,按照《笔试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按该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报考01~09岗位的人员,资格复审通过直接进入面试。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考试当天考试现场公布。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
面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内容,也不组织或委托、授权任何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1.面试形式。
(1)招聘单位初步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及岗位适应能力。单位初步面试总分100分,不设合格分数线。初步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2)模拟上课。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学术能力。
模拟上课准备时间40分钟,上课时间10分钟。模拟上课的教材为招聘学校现行通用教材,具体教材版本为:高中语文、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和初中语文、数学、化学、政治人教版;初中物理、生物苏科版;高中数学苏教版;高中英语译林版;高中地理湘教版(具体上课内容届时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提供)。
模拟上课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模拟上课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成绩计算。在模拟上课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单位初步面试成绩占30%、模拟上课成绩占70%计算面试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1.01~09岗位:模拟上课成绩合格的人员,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2.10~19岗位:在模拟上课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现场择岗签约
1.现场择岗签约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东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
2.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自主择岗的原则(如总成绩出现同分,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出现同分,取模拟上课成绩高者;若上述成绩均相同,则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另行组织结构化面试,取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组织考生选择岗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岗位者,视作自动放弃。
3.招聘单位现场与考生完成签约手续。签约后,招聘单位可安排考生到校跟岗锻炼或顶岗实习,做好跟踪培养与考核相关工作。
六、体检和考察
毕业生正式到岗之前,如东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对毕业生的体检、考察等工作,不合格者解除协议。
七、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公示。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如东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二)聘用。如东县教育体育局报送拟聘人员名单至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由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于2024年8月31日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应在签订聘用合同时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未能提供相应证书及材料或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具有事业编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三)递补。本次公开招聘不进行递补。
八、相关说明
为吸引优秀青年人才从事我县教育工作,根据《中共如东县委如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东委发〔2020〕14号),被聘用人员若为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等10所重点师范院校(不含独立学院)师范类专业的,以及其他原“985”综合性大学(不含独立学院)2024届全日制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与我县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聘用后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被聘用到我县县城城区学校任教的,在我县从教期间,5年服务期内经考核合格的本科生每年补贴1万元、硕士研究生每年补贴1.8万元、博士研究生每年补贴2.4万元。被聘用到我县乡村学校任教的,5年服务期内补贴标准相应提高至每年1.5万元、2.5万、3万元。
(二)被聘用人员到我县工作每满1年,按补贴标准的50%逐年兑现,其余金额存入教师个人教育专门账户,服务期满一次性兑现给本人。
(三)如东县教育体育局将被聘用的优秀青年人才纳入后备干部库,列为重点培养对象。
(四)被聘用的人员如在我县购买用于本人自住的商品住房(仅限一套),发放相应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本科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12万元,博士研究生18万元。购房补贴在本人购房后凭契税发票、不动产权证,首期发放补贴总额的50%,剩余部分在服务期满后发放(如在服务期满后仍在如东任教并购买首套用于本人自住的商品住房,则一次性发放相应的购房补贴)。
九、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十、本公告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0513-84512932(如东县教育体育局),联系人:陈老师。
监督电话:0513-84513102(如东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
监督信箱:rdxjyjjcs@126.com。
附件:
1.江苏省如东县教育体育系统春季面向2024届毕业生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