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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我选湖北”计划大力促进大学生在鄂就业创业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7〕7号),随州市第二中学定于2024年4月12日开展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活动,现就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随州市第二中学本次公开招聘教师9人。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随州市第二中学2024年春季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时间及地点
招聘时间:2024年4月12日
招聘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符合教师资格认定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视同符合教师资格报考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本科生报考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即199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报考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人员下载公告附件中的《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后发至各招聘单位邮箱,邮箱见公告中的联系邮箱。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截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1日17:00。
报名联系方式:
随州二中张老师13872899650邮箱:949156812@qq.com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即进行线下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向报考的单位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选择网上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招聘单位要求通过电子邮箱提供相关材料;需参加线下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到招聘单位现场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此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通过伪造、涂改报名材料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影响资格审查等结果,或涉及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考核
1.考核时间:2024年4月12日
2.考核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3.考核方法
用人单位根据需要,采取试讲、面谈等方式考核,并做好考核、评分等有关原始材料的收集保存。考核满分100分,考官设7人,每人独立打分,7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余下5人平均分为考生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如考核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最终排名根据加试成绩决定。
考生抽签确定先后顺序。先按岗位现场抽签确定考生的考核顺序,再由每个岗位的1号考生抽签确定该岗位的考核顺序。
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考核准备。先由第一位考生在备课室,在市人社局、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等相关人员的监督下抽取试题,进入备课程序,备课20分钟后,第二位考生进入备课室进行备课,其余以此类推。每个岗位第一位考生抽取该岗位试题,同岗位考生考核题目相同。备课采取手写方式。考生备课时间满20分钟后,即到考核室进行。
4.考核最低合格线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因教育教学需要,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可不核减,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聘用。
考核最低控制分数线70分。对开考比例不足1:3的,另划定考核最低控制分数线8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5.考核纪律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核。
(2)考核期间,对考生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若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3)本人考核结束后须携带本人物品迅速离场,不得再返回考核室及其临近区域。
(4)在考核过程中有严重违纪的,不予录取。
(四)体检、考察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
考察由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工作于考核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考核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五)确定拟聘人员。用人单位根据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综合研究决定拟聘人员,在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经公示后有考生自愿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考核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六)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报市人社局备案。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聘用后需在学校工作五年以上。
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对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违纪违规情况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纪检监督电话:0722-3590640。
(二)在公开招聘所有程序中因本人放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至招聘单位。招聘中相关环节涉及递补人员的,“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三)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相关要求,仔细核对报考的岗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密切关注在随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发布的此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公告、公示等重要信息(不再另行通知),避免错失考试和聘用机会。
联系电话:随州市教育局0722—3590902;
随州市人社局0722—3235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