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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区中小学篮球专业发展,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并经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篮球专长体育教师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要求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师工作,能服从组织分配。
(三)身体健康,符合教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有教师职业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篮球专业特长,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四)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五)取得体育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体育)”。
(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0日16时止(以服务器系统时间为准),应聘人员需扫描上方二维码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填写必须完整、准确、规范。因信息填写原因导致不能通过初审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为便于及时了解和获取与本次招聘有关的讯息,应聘人员须用钉钉搜索群号70565010654加入“普陀教师招聘(篮球)”群。
(二)现场资格复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2024年4月11日9:00-11:30,14:30-16:30;
复审地点:区教育局524会议室(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2号楼5楼)。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相应报考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提交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扫描二维码进行填报并在线生成PDF文件后自行打印纸质稿,具体操作方法参考附件1);
3.《诚信承诺书》(附件2);
4.应届生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历届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体育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体育)”;
6.提供岗位要求的比赛名次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荣誉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等材料。
应聘人员将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分别按顺序整理,现场交工作人员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各个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招聘岗位计划数确定
经现场资格复审,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6人及以上时,按计划数招聘2人;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为3至5人时,核减招聘1人;当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3人时,取消本次招聘。
四、考试
考试具体安排于资格复审时告知。
考试分技能测试和模拟上课两部分。
1.技能测试(100分)
技能测试分助跑摸高(20分)、投篮(20分)、多种变向运球上篮(20分)、实战能力(40分)四个测试项目,相关动作要领和赋分要求见附件3。
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进入模拟上课,不足比例按实确定。通过技能测试入围模拟上课而自行放弃的,不再递补。
2.模拟上课(100分)
模拟上课准备时间40分钟,上课时间为10分钟,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课堂教学能力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等。
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以50%计入总成绩;模拟上课成绩满分100分,以50%计入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或模拟上课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浙江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浙教办师〔2022〕28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应聘人员放弃或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作本人自行放弃。本人自行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选,在舟山市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区教育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待毕业生档案转到后,经审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选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拟聘用人员须参加由普陀区教育局安排的教学实习。
(三)聘用人员列入教师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察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五)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3012192,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0580-3028013。
办理聘用手续的具体事项届时另告。
七、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聘:
http://www.putuo.gov.cn/col/col1229699512/index.html
(二)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教育招生-教师招聘:
http://www.putuo.gov.cn/col/col1511768/index.html
其中平台(二)为发布考试、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80-3015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