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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安排,赤峰市决定从“广纳英才·智汇草原”和“文明红山·青春赤峰”高校现场报名人员中择优开展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不拘一格、广纳群贤、便捷高效、畅通有序、规范运行、协调推进、阳光操作、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引进范围
2023年“广纳英才·智汇草原”和“文明红山·青春赤峰”高校专项引才活动现场报名人员。人员名单详见市人社局官网2023年11月20日《关于公布“广纳英才·智汇草原”和“文明红山·青春赤峰”高校专项引才活动现场报名人员情况的公告(2023年度及以前毕业人员名单)》及2023年11月24日《关于公布“广纳英才·智汇草原”和“文明红山·青春赤峰”高校专项引才活动现场报名人员情况的公告(2024年度毕业人员名单)》。
三、引进条件
(一)引进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4.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3月22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3月22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3月22日后出生);
5.本科毕业生仅限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报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研究生或本科就读高校须为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或权威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院校);国内院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权威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院校海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本科学历须为国内公立高校全日制本科或权威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院校全日制本科);
6.特殊岗位等学历条件以引进人才单位公布的岗位条件为准;
7.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赤峰市行政区域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近5年内本市行政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人员;
8.市外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或公务员;
9.与引进单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在近三年赤峰市人才引进过程中被列入拟引进对象后主动放弃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不予引进的情形
在本次引才活动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以公示时间为准);在本次引才活动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3月22日,在赤峰玉龙先锋、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赤峰市级新闻媒体发布引进公告,宣传引进人才的岗位信息、相关政策。岗位信息见附件1。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可以申报不超过2个岗位(除高校外的市本级事业单位每人只允许申报1个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凡符合引进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须下载填写《赤峰市高校专项活动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于2024年3月22日12:00至3月27日17:00期间,将报名表与学历学位证书等必要佐证材料一并发送至填报岗位对应的引才单位电子邮箱。报名邮件发送后,报名人员要与引才单位联系确认报名成功。超过报名截止时间的,不再接收报名表。
报名结束后,由引才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完成后将全部报名人员基本情况及审核情况汇总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月30日前统一向社会公布初审结果。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引进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引进条件、违反引进程序要求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本次人才引进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提醒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面谈比选
赤峰学院、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赤峰学院附属中学等5家单位面谈比选方式自行设定,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指导下组织开展,4月4日前完成,结果在本单位和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除四所高校和赤峰学院附属中学外的市本级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面谈比选工作,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组织,具体组织程序、方法等事宜另行公告。
(四)资格复审
根据面谈得分,按照引进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在面谈后、体检前进行,由引才单位现场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引才单位组成考察组对拟引进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经所在部门党组(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后,于4月30日前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公示与手续办理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引才单位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办理引进手续,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的《赤峰市“绿色通道”引进人才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考生须在录用机关(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未经人才引进工作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同意,不得借调到其他单位、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其他事宜
(一)报名人员所提供信息要详实,如因信息填写不详细、不真实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
(二)此次引进的人才,符合《赤峰市推进人才强市的若干措施》的,将兑现有关引才政策。
(三)递补和补充引进事宜视情况组织,另行公告。
(四)引才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76--8366224
(五)未尽事宜请咨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人才引进单位。岗位资格条件等咨询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人才引进政策咨询电话:0476-8820169(报名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接受咨询)。
附件:附件1-赤峰市“广纳英才•智汇草原”“文明红山•青春赤峰”高校专项引才人才需求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