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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决定进校园为我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20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2024年应届和2022年、2023年往届毕业生。
2.应、往届公费师范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应有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到2005年12月期间),博士研究生为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2月到2005年12月期间);
4.具备招聘岗位所须的学历、专业和相应资格条件以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其他资格证件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2022年、2023年毕业生须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其他资格证件。
招聘岗位所须的具体条件以《2023年冬季渭南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进校园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岗教师及“三支一扶”等在服务期内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方法及流程
本次进校园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签订协议、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每人限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诚信报名,提前下载并如实填写《2023年冬季渭南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进校园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
2.报名时间、地点
3.报名须提交资料
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留存一份)、身份证、学生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其他相关资格证件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其他应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留存一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报名表》,《报名表》是参加面试、体检及后续环节的重要凭证。
(二)考试、签订协议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安排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较多,也可增加笔试环节。面试采取讲微型课的形式,时长1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设最低分数线70分,成绩低于70分的面试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中小学教育岗位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学科学段自备一节微型课;高职教育岗位应聘人员按个人专业自备一节相关的大专层次微型课。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招聘部门(单位)现场与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签订协议。
如开展笔试,总成绩并列、拟进入体检人员超过招聘计划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不开展笔试,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拟进入体检人员超过招聘计划的,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与最低分的平均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仍相同时,比较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因应聘人员放弃形成的岗位缺额,在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签约。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如有异议可在告知体检结果后两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到指定的医院重新检查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个人档案、社会信用记录等方面,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再次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属往届毕业生的,体检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格证件,取得相关证件后进行体检、考察,考察合格予以公示。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合格后,由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应届毕业生若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或复核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期间,不能以任何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部门或参加其他单位的招聘(考)。
四、特别提示
1.应聘人员须及时留意相关网站公告或信息并认真阅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2.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审核,也包括考试、考察、公示等各个环节,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诚挚欢迎广大优秀毕业生来渭工作、生活,应聘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解答)0913-2126497
市委编办(编制问题咨询)0913-2930788
市人社局(招聘整体工作安排)0913-2338060
市教育局(进校园招聘相关问题咨询)0913-2930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