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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教育强区建设步伐,助力临渭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师资实际,区局决定为城区公办初中、小学和幼儿园选调一批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对象
选调范围为临渭区农村公办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在职教师。
选调对象:
1.城区初中选调对象为农村公办初中在编在职专任教师
2.城区小学选调对象为农村公办小学在编在职专任教师。
3.城区幼儿园选调对象为农村公办幼儿园在编在职专任教师。
二、选调岗位和数量
为城区公办初中、小学、幼儿园拟选调专任教师若干名。具体选调岗位及数量,待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结合资审结果和我区教师实际确定。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师德优良,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到城区工作。
2.具有选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业务能力和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应聘人员必须是我区正式在编在岗教师。
5.应聘城区公办初中需参加工作满4年及以上,并已转正定级(特岗教师参加工作满5年)。
6.应聘城区公办小学需参加工作满4年及以上,并已转正定级(特岗教师参加工作满5年)。
7.应聘城区公办幼儿园需参加工作满3年及以上,并已转正定级。
8.应聘城区公办初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被录取后,必须服从组织安排,且在5年内不得提出调动、借调、辞职申请。
(二)不符合选调的主要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限内的。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立案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
(三)岗位条件
1.城区初中:①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②须在分配或招录后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4年,特岗教师须参加工作满5年。③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④学年度量化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事业单位招聘的教师需提供近3年的考核表,特岗教师需提供近4年的考核表)。
2.城区小学:①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②须在分配或招录后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4年,特岗教师须参加工作满5年。③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④学年度量化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事业单位招聘的教师需提供近3年的考核表,特岗教师需提供近4年的考核表)。
3.城区幼儿园:①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②有学前教育类专业或体音美专业学习经历;③须在分配或招录后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④年龄在40周岁以下;⑤学年度量化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事业单位招聘的教师需提供近2年的考核表)。
4.农村初中负责推荐本校教师申报工作;中心校负责审核推荐辖区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工作,并结合辖区教师实际同一学科最多允许推荐3人,工龄长的教师优先推荐。若工作年限相同,年龄大的教师优先推荐。
四、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选调教师采取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分配岗位、考核、上编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选调公告
在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wei.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自行下载《2023年临渭区城区中小学幼儿园选调教师报名表》(见附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7月25日(早8:3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渭南小学(朝阳大街与杜化路十字西北角)
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所有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须提交以下材料:①《2023年临渭区城区小学幼儿园选调教师报名表》(一式二份);②身份证;③学历证;④教师资格证;⑤所有申报岗位者需提供学年度量化考核表。提交的材料原件用A4纸固定后按以上顺序装订,复印件由单位审核盖章后,按以上顺序另行装订。所有材料统一装档案袋,并在袋面注明单位、姓名、申报学段及学科。
2.报名时,工作人员对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装袋留存备查。
3.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对象,资格审查结果、选调岗位数量调整结果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事项将在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以讲微型课方式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实行百分制,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主要测试:是否具备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对所任课程的驾驭能力,应聘人员的自信心、与学生交流能力、课堂教学组织能力、课堂秩序驾驭能力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选调对象。
(四)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拟选调名单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临渭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选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本次选调工作各程序相关安排以公告中指定网站的信息为准,请应聘人员及时留意指定网站公告。应聘人员因未留意指定网站公告而造成漏考的,后果自负。
3.报名人员必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4.本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由渭南市临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联系人:雷平静电话:2669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