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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造教育新高地,全面提升九原区教育教学质量,解决重点学科教师短缺问题,经研究决定公开引进5名紧缺急需学科优秀成熟教师。
一、引进岗位
高中语文教师2名;高中生物教师1名;高中物理教师1名;初中数学教师1名。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五)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六)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
(七)年龄不超过42周岁,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截止时间为报名之日;
(八)需有5年以上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现仍从事与报考岗位相同的一线教育教学工作;
(九)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应学段和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十)具有盟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承担自治区级课题(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以及民办高校毕业生。
3.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辞职(辞聘)未满6个月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使用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1.发布公告。制定《包头市九原区教育局公开引进紧缺急需学科优秀成熟教师公告》,通过九原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2.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
报名地点:包头市九原区教育局910室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1)《九原区公开引进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请自行下载填写彩色打印,电子照片要求1寸蓝底);
(2)个人简历;
(3)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荣誉等证书原件(以上原件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有二维码并在有效期内);
(5)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及成果相关印证材料。
3.资格审查。由九原区教育系统优秀教师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公告要求与相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学科划定成绩合格线。凡因材料提交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后果自负。应聘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材料造假者将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
4.面试。面试环节委托外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者仪表仪态、口头表达能力、专业特长、教学能力和专业发展潜力等。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测评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5.考察。由九原区教育系统优秀教师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拟引进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入围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一般采取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无犯罪记录证明、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及是否符合工作岗位所要求的基本能力,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6.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面试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费用自理。
7.审定。综合面试、考察结果和体检情况,九原区教育系统优秀教师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引进人选名单,经区委常委会集体研究通过后进行公示。
8.公示聘用。对拟引进人员在九原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事编制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查实的,不予聘用。引进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后纳入常态化管理。服务期内不得以辞职再引进的方式,引进至市内其他事业单位。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原则上不允许调动、借调到市内其他事业单位。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服务期的,解除聘用合同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9.取消聘用资格。
(1)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2)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在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四、待遇
引进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享受正式在编教师待遇。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宜
1.本次优秀教师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按规定执行回避制度,与考生有直系、旁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优秀教师人才引进工作。
2.九原区纪委监委对优秀教师人才引进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3.未尽事宜由九原区教育系统优秀教师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472-7151608
监督举报电话:0472-7148269
附件1:九原区教育局公开引进紧缺急需学科优秀成熟教师岗位需求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