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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实施办法》(粤机编办发〔2020〕278号)及《仲恺高新区2023-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方案》(惠仲宣〔2023〕6号)等规定和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决定2023年面向全国国家级高新区公开招聘在职在岗学科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中小学教师106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通过公开招聘程序或政策性安置进入全国国家级高新区公立学校的在职在岗学科教师。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一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
7.须于公告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8.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仲恺高新区在职在编教师;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确认→打印《准考证》→组织考试(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
六、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仅采用网上报名形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8日9:00至11月14日17:00。逾期网上系统关闭,报名工作停止。
2.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具体详见附件3)。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逾期不接受报名。
进入系统报名时请务必按系统要求填写、提交相关报考材料,一旦提交报考材料不得撤回、变更招聘岗位或报考资料等。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合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责任自负。
3.网上报名需上传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和1张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
(4)教师资格证、足球教练员证;
(5)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国家级高新区公立学校工作满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证明;
(6)在国家级高新区公立学校工作期间社保缴费历史明细;
(7)工作满1年以上年度考核表或单位出具的工作满1年以上年度考核证明;
(8)在编在职教师需提交其所在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9)符合“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4.注意事项
(1)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时请务必按系统操作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报名材料,一旦点击“确认报考”,所填写资料将不能修改,由此出现的任何相关问题,考生自行承担后果。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诚信报名。报名提交成功后,即视为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材料真实有效。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核环节审核的材料。网上报名截止后,不可上传材料或更换已提交的材料,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传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4)考生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学习和工作履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学习阶段起填写;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5)考生上传报名系统的报名材料,需以JPG图片或PDF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上传,如同一项材料有多页的,请将多页材料扫描成一份PDF文件再上传。上传前务必保证所有图片或文件的文字清晰可辨认,否则,将视作初审不合格处理。
(6)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一经查实,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7)符合“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加分政策的考生,未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视为放弃加分。
(二)网上资格初审
根据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者进入笔试环节。报名结束后网上报名系统即时关闭,资格审核期间,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或报名信息不(全)合格者,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不再提供补交或修改机会。
初审结果将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部门频道版面进行公告。
(三)笔试确认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须登陆报名网站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惠州市仲恺区”→搜索→选择所报职位并确认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笔试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完成笔试确认的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七、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一)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考查教育综合能力(综合卷)。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仲恺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审核。面试前,招聘单位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将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仲恺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仲恺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上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并告知体检有关事项。由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体检人员到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执行。体检结果由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通知。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执行,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九、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在仲恺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反映信息经查不属实或者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接收、聘用等相关手续,聘期3年。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十、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不进行递补。
十一、优惠政策
(一)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并取得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我省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笔试成绩加10分。
(二)符合《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通知》(惠府〔2022〕17号)规定,并提供仲恺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出具证明的随军家属,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涉及的工作经历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公告涉及工作证明材料有效期3个月内。
(四)考生聘用后,由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统筹分配至各学校,考生须无条件服从分配。如考生不服从分配的,将按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六)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七)本次招聘咨询电话:0752-3270508、2609117。
本次招聘监督电话:0752-260976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八)本公告由仲恺高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