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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全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引进人才政策规定和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育紧缺人才37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出生年、月、日截止时间以引才公告发布时间为准)。
(三)学历条件:
详见岗位表。
(四)其他条件:
(1)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良好素养,2024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未在约定日期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应聘语文教师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其他学科教师须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部分英语教师岗位须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详见岗位表)。
(2)能熟练使用office软件和操作计算机进行多媒体教学。
(五)下列人员不能引进:
(1)在阿拉善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协议且服务期限未满的在职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已和阿拉善盟各地(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自治区公费师范生”;已和阿拉善盟各地(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列入“优师计划”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6)盟内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近5年内我盟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的在编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统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1日上午09:00—12:00。
报名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区球类馆。
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表(见附件2)、个人简历;2024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非应届生、研究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参加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提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如提供个人资料不全的应聘人员,请在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后的第一时间提供个人资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应聘人员对本人预留的联系电话要随时关注,因未及时接听电话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面试需提供证件等信息,于报名成功后发放面试通知单。
2.引才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方式主要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时间为15分钟),备课时间为40分钟。面试时,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8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的两位小数。
五、考试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现场告知。
六、考察与体检
(1)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方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2)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
(3)拟引进人选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引进资格。
(4)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确定拟引进人选
依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结合应聘人员综合素质研究拟引进人选。
八、公示
拟引进人选在阿拉善盟教体局或各旗区教体局网站、公众号等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引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九、报批
拟引进人选经公示无异议、体检、考察均合格后,报相关部门审批。
十、聘用
拟引进人选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列编手续。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的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调整岗位,具体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后办理列编手续,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取消其引进资格。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引进资格或被取消引进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被取消引进资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引进资格,该岗位经研究后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中等额递补,也可以不进行递补。
十一、待遇
引进的教育紧缺人才经相关部门批复后予以列编。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工资按照盟内新录用大学毕业生的工资标准执行,提供教育公寓。
十二、其他
1.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对此,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存有侥幸心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引才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在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录用后发现问题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3.应聘人员在引才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4.本次引才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各类考试命题组、以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引才无关。
5.引进教育紧缺人才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工作如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6.报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咨询时间为公告发布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