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经济开发区实验幼儿园教师、保育员招聘简章
为规范办学、优化开发区实验幼儿园教师队伍结构,严格把好教师“入口关”,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逐步建立和完善按需设岗、公平竞争、择优聘用机制,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合同制性质的10名学前教育专业的幼儿教师和4名保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幼儿教育工作,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具有与履行幼儿教师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3、如皋籍,教师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一定幼儿教育工作经验,且实绩突出的教师年龄可放宽到33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二级甲等或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保育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4、试用期一学期,合格录用后教师待遇参照《江苏省如皋经济开发区关于幼儿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执行。保育员待遇面议。
二、招聘办法
(一)教师
1.笔试:相关专业理论知识。
2.面试:幼教专业技能,现场说课、上课。
(二)保育员
1.笔试:相关专业理论知识。
2.面试:相关专业技能。
三、报名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教科研材料及能证明自己相关特长或技能的证书(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类证书、证件均需提供原件(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不再录用)及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
2011年8月24~ 26日上午10:00
五、报名地点:
庆余幼儿园内
六、报名联系电话:
87503027
七、本方案解释权归开发区实验幼儿园
如皋经济开发区实验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