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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试行)》(鄂退役军人发〔2023〕25号)《关于面向优秀退役军人开展专项招聘教师试点工作的通知》(鄂退役军人发〔2023〕31号)等文件精神,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0月24日核准备案,浠水县拟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面向湖北省户籍或从湖北省应征入伍或退役后登记地在湖北省的退役军人招聘3名小学体育教师。招聘岗位详见《浠水县2023年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见《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告及报名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考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相关信息均通过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该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浠水县人事考试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xsrsks.rzv5.com)进行。
2.时间安排
(1)报名:2023年10月30日9:00至11月5日17:00。报名窗口于11月5日17:00准时关闭。
(2)资格初审:2023年10月30日9:00至11月6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2023年10月31日9:00至11月7日17: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缴纳100元考试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网址及有关事项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另行公告。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打印技术服务咨询电话:400-8086-755,0713-4285878。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进行审查。报名结束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的户籍地、入伍地、退役登记地等情况进行审查,审查不通过的,不可进入笔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1)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7年10月25日及以后出生)。
(2)关于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证书。对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3)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科,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专业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涵盖教育学、心理学、法律法规、时事政治、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专业知识》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基本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
3.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若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核准,报县人社局备案,并通过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4.笔试成绩合格线划定及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笔试阅卷结束后,通过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予以公告。笔试按各科卷面满分的40%划定最低合格线,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说课试讲形式进行。面试按百分制量化评分,满分为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原则上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3.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县教育局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浠水县2023年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浠水县2023年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资格复审认定表》(附件3)、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退役军人证书、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发布,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5.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若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重要提示: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三)考试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考生总成绩。
2.计分办法。笔试《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卷面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30%+《专业知识》成绩×70%;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3.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专业知识》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成绩仍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考生总成绩高低排名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职位匹配、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考生总成绩高低排名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选岗及备案
(一)根据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县人社局审定,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选岗,按拟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并进行公示。
(三)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察、体检、公示、选岗结果等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
七、聘用
(一)经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二)本次招聘设置了最低服务期3年,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浠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浠水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人事股0713-4269852
0713-4269056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股0713-4258181
县人事考试中心0713-4285878
县人社局事业股0713-4253388
附件1:浠水县2023年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浠水县2023年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