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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来鄂就业创业,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建设,湖北省相关事业单位现面向福建地区高校毕业生开展专项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详见《湖北省2023年“才聚荆楚”事业单位面向福建地区高校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此次招聘面向福建地区各高校的毕业生。主要面向2024年的应届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往届毕业生也可报名应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厦门大学网站(https://www.xmu.edu.cn/)及相关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27日12: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湖北省2023年“才聚荆楚”事业单位面向福建地区高校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按照《岗位表》中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箱报名。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10月27日9:00-12: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于该时间参加我省在厦门大学思明校区科技艺术中心楼一楼展厅举办的招聘会,在各单位展台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要求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并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内容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2024年应届毕业生一般截止为2024年7月31日,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一般截止为2023年7月31日(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可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专业工作经历时间截止为2023年9月30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或资格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对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四)查询报名结果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27日12:00,招聘单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也可在10月27日现场咨询。
六、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方案由用人单位制定,可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采取现场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七、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在招聘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八、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应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核、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在本部门或招聘单位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招聘单位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广大高校毕业生也可持续关注湖北省各级人社部门、人事考试机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网站、公众号等发布的招聘信息,选择应聘适合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