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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师大附中呈贡学校(云南师大附中呈贡校区)是由昆明市教育体育局举办的市属全日制公办完全中学,由云南师大附中进行全面管理。
现根据学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7人,所聘人员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毕业证专业为准)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以报名之日计算,即1988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50周岁(1973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相应岗位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及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报名时属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岗位要求
三、报名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外地应聘人员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报名(信封上需注明应聘材料)。
恕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报名,所投材料恕不退还。
2、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1日——9月15日
3、报名地址
昆明市呈贡区万青路397号昆明师大附中呈贡学校(云南师大附中呈贡校区)办公室(综合楼801室)
邮政编码:650500
联系电话:0871—65917088
联系人:李老师、何老师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条件制作求职简历,请按以下目录制作:
(1)《昆明师大附中呈贡学校(云南师大附中呈贡校区)2023年应聘登记表》(见附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亲笔书写的自荐书;
(4)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5)相应资格证复印件;
(6)普通话等级证复印件;
(7)职称证复印件;
(8)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备案表或用工登记表或参保证明);
(9)荣誉、获奖、相关技能等证书复印件。
5、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6、资格审核
(1)学校将于9月19日电话通知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请应聘人员注意接听来电。
(2)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
四、考核
本次招聘考核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采取面试答辩以及课堂试讲/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
1、面试答辩
(1)时间:2023年9月22日
(2)地点:昆明师大附中呈贡学校(云南师大附中呈贡校区)
(3)具体考核安排将在学校官网公布,请资格审核通过人员于9月19日下午登陆网站查询。
(4)面试答辩成绩满分100分,面试答辩成绩合格线为8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面试答辩成绩将在考核结束当天通知。
2、课堂试讲/实际操作
(1)时间:2023年9月23日
(2)地点:云南师大附中呈贡校区
(3)具体考核安排将在学校官网公布,请面试答辩通过人员于9月22日下午登陆网站查询。
(4)课堂试讲/实际操作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合格线为8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3、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面试答辩成绩×40%+课堂试讲/实际操作成绩×60%,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后续环节人员名单。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课堂试讲/实际操作成绩高者优先进入后续环节。
五、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须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学校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七、招聘纪律
学校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学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