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苏州大学第二实验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代课教师14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5.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5日后出生);有教师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5日后出生)。
6.所有岗位均不限户籍。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23年苏州大学第二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代课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8月24日17点止。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报名,应聘者请关注“苏州大学第二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并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务必真实准确。
(2)招聘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和筛选,择优电话通知应聘者现场材料审查及考核的时间地点。
3.报名材料审核:
应聘者于应聘当天现场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装入透明文件袋)。
《资格审查表》(见附表,打印1份),各项证明材料(个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荣誉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4.其他: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招聘考核。
现场考核时间初定为2023年8月27日(周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招聘考核方法
招聘考核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
笔试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或核减后岗位人数)以1:3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者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40%)+面试(60%)。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一)笔试
1.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及考试时间、地点等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30分钟备课形式,备课内容采用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选的方式。
3.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面试以10分钟模拟上课为主。
六、体检和政审
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察(政审)和资格复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因考生考察(政审)、资格复查和体检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合格者方能录用。
应聘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要求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七、管理和待遇
1.本次招聘的岗位为合同制用工形式。
2.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待遇将参照本区公办学校同岗代课老师的待遇标准上浮15%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9572703,0512-69575067。
九、本简章由苏州大学第二实验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58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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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1.2023年苏州大学第二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代课教师岗位简介表
2.2023年苏州大学第二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代课教师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苏州大学第二实验学校
发布时间: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