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就2023年泾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引进优秀初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计划
2023年泾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引进优秀初中教师10名(具体见附件1《2023年泾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引进优秀初中教师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三)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四)学历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全日制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均不含定向、委培及独立学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2.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专业不限。
(五)年龄条件
本科学历报名人员年龄须为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8月11日(含)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须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8月11日(含)以后出生。
(六)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七)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引进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被相关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与线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复审(线上报名入围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签约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以下网站发布:
1.泾县人民政府(www.ahjx.gov.cn)-公告公示栏;
2.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泾县人民政府(www.ahjx.gov.cn)-政府信息公开-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导航-人社局;
3.泾县教育体育局:https://www.ahjx.gov.cn/Jczwgk/showList/0/124007002/page_1.html。
其他与招聘工作有关的后续信息将陆续在“泾县教育体育局(https://www.ahjx.gov.cn/Jczwgk/showList/0/124007002/page_1.html)”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1日8:00至8月25日17:3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与线上报名相结合,两种报名方式任选一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1)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泾县人社局一楼(泾川镇桃花潭东路与同心路交叉口),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按报名材料目录要求现场提交材料的原件、复印件(1份)。
(2)线上报名
报考人员按报名材料目录将报名所需所有材料的原件照片或PDF文档(确保清晰)放在一个压缩文件包内(文件包命名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包内文件名按目录命名)一次性完整发送至邮箱:jxjtjrsg2023@163.com,以邮箱回复“收到”确认报名成功,切勿重复发送。
3.报名材料目录
① 《2023年泾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引进优秀初中教师报名登记表》;
② 《报名信息汇总表》(提供电子版);
③ 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2张(线上报名人员发电子照片);
④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个页面上);
⑤ 毕业证书;
⑥ 学位证书;
⑦ 教师资格证书;
⑧ 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的全过程。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的特殊岗位,可按2:1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26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规定的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即确定为参加笔试人员。
(四)笔试
由泾县教育体育局、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笔试范围以《命题考试笔试大纲》为准(详见附件2)。
2.笔试时间和地点
① 笔试时间:2023年9月2日上午。
8∶30—10∶00 《教育综合知识》
10∶00—12∶00 《学科专业知识》。
《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均在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② 笔试地点:泾县城区(详见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领取
① 领取时间:9月1日8:00-17:30(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② 领取地点:泾县人社局一楼(泾川镇桃花潭东路与同心路交叉口)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收取),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时收取)。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所需证明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此类人员于领取笔试准考证时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和证书复印件备查,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4.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学科专业知识》占60%合成笔试成绩(笔试合成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6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设定笔试合成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23年9月中旬在公告规定的网页发布。
(四)现场资格复审(线上报名入围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各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若等于或少于该岗位计划数的直接确定为专业测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通过线上报名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的人选缺额,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将提前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并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含现场报名、线上报名审查合格人员)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即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公示结束后,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员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泾县教育体育局会同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及具体测试方案等事项将提前公告。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人员”加分)÷1.2×40%+专业测试成绩×6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笔试中《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以上成绩均相同,则采用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泾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查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若发现考察对象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同时按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教师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查询不通过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每个岗位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招聘各环节结果均在公告规定的网站公示3天。其中,拟聘用人员相关信息公示7天。
(八)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相关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6年最低服务期),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与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待遇相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泾县教育体育局、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
0563-5102637(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63-50234902657031(泾县教育体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63-5102535(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