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配置教师资源,解决城区小学、初中教师紧缺问题,推动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从农村中小学公开选调部分教师补充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充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程序、有效监督的原则。
二、补充岗位
本次部分城区学校公开补充教师80名,具体学科岗位详见《2023年砀山县城区学校补充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补充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规守纪;
3.报考者必须是砀山县2018年9月1日以前(含2018年9月1日)参加工作的农村中小学在编教师,在我县服务的“三支一扶”、“特岗”教师服务期算教龄;
4.报考小学专任教师必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初中专任教师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且教师资格证学科必须和设岗学科一致;
5.年龄要求。男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身份证为准)、女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身份证为准)。2020年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6.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有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行为的;
(4)拒不承担县委县政府安排工作任务的。
四、补充程序
城区学校教师补充程序为:制定计划、发布公告、受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公示、确定补充人员、办理调动手续。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8月12日上午8:00-12:00,到各设岗学校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砀山县2023年城区学校补充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2)《砀山县2023年城区学校补充人员统计表》(附件3)纸质及电子稿;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合格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工资变动表原件及复印件。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注意防暑及往返路途安全。
(二)现场资格审查。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对报名人员现场资格审查
(三)交费。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四)采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采集照片。
(五)统一笔试。2023年度砀山县城区学校教师补充笔试由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系列重要论述,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双减”工作、《家庭教育促进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内容。满分15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8月15日上午8:30—10:30《教育综合知识》。地点见准考证。
3.领取准考证:8月14日上午10:00,以学区为单位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4.成绩公布:8月18日上午,以设岗学校为单位到教育局人事股领取考生成绩并公示。下午15:00-17:30查分,逾期不再办理。
(六)拟聘人员公示。8月19日公布拟聘人员名单。
五、补充人员确认办法
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考试成绩从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所报考学校学科岗位等额确定拟补充人选。若报考同校同学科岗位考试成绩相同时,均聘用。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的,经查实取消补充资格,所报学校学科等额递补。
六、手续办理
补充人员考入新单位后,如调入单位有相应空缺岗位且单位同意聘到原岗位,按原聘用岗位等级聘用;如新聘单位没有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按高职低聘办理工资关系。以后,新聘单位如果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有空岗,考调人员参与新聘单位竞聘上岗。考调人员确定后,报县委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办理编制、工资转移等相关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城区学校补充教师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精心组织,坚持原则,严肃考纪,保证质量。要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违反纪律及弄虚作假的参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调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个人师德定为不合格,年度考核不合格,单位追究负责人责任。
八、特别提示
1.进入考点不得携带与考试有关资料、通讯工具等,一经发现查实视为作弊,按零分处理,违纪记录存入个人档案。
2.城区学校补充教师过程中相关信息,均在砀山教育发布上发布。相关信息,凡已在砀山教育发布发布的,不再另行通知。因个人原因,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公开补充城区教师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处理。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砀山县教育局:8021227
附件1:《2023年城区部分义务教育学校补充教师岗位计划表》;
附件2:《砀山县2023年城区学校补充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3:《砀山县2023年城区学校补充人员统计表》;
附件4:《2023年砀山县城区学校补充教师诚信承诺书》(提醒:考试入场时提供给监考教师);
砀山县教育局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9日
附件1:《2023年城区部分义务教育学校补充教师岗位计划表》
附件2:《砀山县2023年城区学校补充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3:《砀山县2023年城区学校补充人员统计表》
附件4:《2023年砀山县城区学校补充教师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