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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三明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和《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3年沙县区等县(市、区)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2〕33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建宁县补充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8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经市县人社局核准,本次补充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8名,具体岗位如下:
1.高中数学教师2名;
2.高中物理教师2名;
3.高中化学教师1名;
4.小学英语教师3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2023年建宁县补充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3.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
4.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日,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需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2023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3年9月30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研究生报考者,学历类别不作要求,但须取得与研究生学历对应的学位。
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涉嫌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本人不愿意承诺聘用后在聘用单位至少工作满五年的;
(7)我省已在编教师、我市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8)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9)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6.此次考试录用教师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阅。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招聘点当日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发布通告
本次补充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的岗位、人数、招聘资格条件、招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建宁县人民政府网、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建宁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公布。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网络)报名。每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请考生诚信参与考试。
报名时间:自8月3日(星期四)上午8:00起至8月7日(星期一)下午17:00止。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需将《2023年建宁县补充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及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3届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进行报名(jnjyrsg@163.com),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由建宁县教育局负责通知。
(三)资格复核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于8月10日下午17:00前,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建宁县教育局人事股(建宁县濉溪镇水南花园南路)参加资格审核,逾期未来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由县教育局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小学英语学科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笔试时间:2023年8月12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建宁县城关小学。按实际聘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入围人选。笔试内容参照《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大纲》,考生可通过福建省教育厅网站查阅。
入围人员面试时间:2023年8月12日14:30开始,面试地点:建宁县城关小学。
面试内容选定建宁县各小学现使用的五年级下学期教科书,同一学科抽取同一片段。具体哪一课由抽签序号第一位考生抽取确定,片段教学内容由评委确定,测试时间10分钟(其中准备时间不超过3分钟)
2.高中数学、物理、化学采取面试方式(每学科报名人数超过15人,增加笔试)。面试采取片段教学方式,面试时间:2023年8月12日上午8:00开始,面试地点:建宁县城关小学,面试内容选定建宁县第一中学现使用的高一年级下学期教科书,抽取同一片段。具体哪一课由抽签序号第一位考生抽取确定,片段教学内容由评委确定,测试时间10分钟(其中准备时间不超过3分钟)
3.招聘总成绩的计算
教师招聘总成绩以100分计算,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60%;紧缺急需专业免笔试岗位总成绩以100分计算,面试占总成绩100%,如报名人数超过15人增加笔试,总成绩以100分计算,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60%。
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下同)。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县考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面试总分100分,由面试评委小组进行成绩评定(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个别岗位进入面试报考者出现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
(五)现场选岗、签订《协议书》
根据《2023年建宁县教育局紧缺急需专业补充招聘岗位信息表》,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按照应聘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由拟应聘者选择应聘学校岗位,每位拟聘考生仅选一次,任教学校选择确定后一律不得更改。
(六)体检、考核和协审
1.拟聘考生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缺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工作(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考核方式主要为调阅个人档案、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等,同时由户籍所在地县纪检监察、政法委、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进行协审。考核人选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3.凡是体检、考核、协审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以及面试成绩、体检、协审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选在建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一律实行聘用制,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拟聘人选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并按程序经审核后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间,要服从教育主管部门和所在学校工作安排。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各种原因未能履行服务期限的(应征入兵役除外),按(建委编〔2017〕17号)和(建委组综〔2020〕6号)文件执行。
3.本次招聘新任教师给予按时入编,工资、福利待遇等均由县财政统一核拨。
四、其它事项
为确保整个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由县人才办、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有关人员组成建宁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同时,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由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和县人事主管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8-3955155(建宁县教育局机关纪委)
招聘咨询电话:0598-3989018(建宁县教育局人事股)
本通告适用本次教师招聘,未尽事宜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及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建宁县补充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pdf
2.2023年建宁县补充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报名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