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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我县2023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18-35周岁(1987年8月7日至2005年8月7日期间出生);在内丘县域内在岗的公办学校人事代理教师及任教满五年在岗的非公办教师年龄可放宽40周岁(1982年8月7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于2023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于2023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留学回国人员于2023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内丘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8月7日。
2、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国家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3、岗位条件中“国家基层项目人员”是指邢台户籍或服务地在邢台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技”计划(含2023年服务期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3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已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的,不享受专项招聘优惠政策,不得报考专项岗位。
4、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科目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5、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为报考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最低学历学位要求。符合学历学位低限岗位条件要求但取得更高级学历学位的,可以以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报考。取得高一级学历学位且专业名称和其它条件符合的可以以高一级学历学位进行报考。如,学历低限要求本科,本科学历学位符合岗位专业等条件,但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业名称与要求不一致的,可以以本科学历学位报考;学历低限要求本科,本科学历学位不符合岗位专业等条件,但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与要求完全一致的,可以以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以本科学历学位报考的硕士研究生,其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同一类别且属应届毕业研究生的,可报考定向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研究生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不同学科类别,以本科学历学位等条件报考的考生,不享受应届毕业生定向招聘优惠政策。学历低限为专科的岗位参照以上要求。
6、岗位条件表中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设置;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或代码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7、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8、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5、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例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7月31日通过内丘县政府门户网和内丘人社微信平台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
(http://154.8.149.122:7532/index/Index/view.html?project_id=79)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9:00至8月11日17:00
交费时间:2023年8月7日9:00至8月12日17:00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3、网上报名、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考生照片要求:近期蓝底证件照,应光线均匀、正面、无PS美颜、无遮挡、免冠;jpg格式,240×320像素,100kb以下。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缴费只能通过支付宝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7)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密切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4、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到内丘县人社局206房间,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退费手续。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退回原交费账户。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补办。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也可将剩余岗位数调整到同单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较大的岗位。
(三)笔试
1、考试科目。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参加教育类专业科目考试;报考医学类岗位的考生参加医学类专业科目考试。
教育类笔试科目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医学类笔试科目包括《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上要求的所有相关证件材料,缺少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各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面试人选与计划招聘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四)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具的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且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关于学位查询结果、《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以及岗位要求提供的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需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的函;报考“国家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证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报考“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岗位的人员,需提供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参与证书,或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轮)。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五)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考察、体检。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按岗位分别排名。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大学生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和相关单位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情况进行考察,对个人档案材料以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招聘岗位的,从报考同岗位中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轮,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选岗
同一岗位中有多个聘用单位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自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本人自行选择聘用单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笔试成绩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大学生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九)公示
县人社局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集体研究、审核汇总后,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1、经公示期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2、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特别提醒:考生要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报考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319-6867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