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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等文件精神及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安排,为顺利开展我校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附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第二附属中学(2人):化学教师1人、体育教师1人。
附属小学(6人):语文教师3人、数学教师2人、英语教师1人。
实验幼儿园(6人):幼儿教师6人。
二、招聘对象
2023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聘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专业为准,与招聘岗位要求相近的专业和专业学位由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后纳入招聘范围。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要求:本科生为1998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95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
(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西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附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列表》)。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采取强制措施的;
2.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且未过处分期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的;
6.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7.有师德失范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考试形式及内容
(一)第二附属中学教师岗位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内容及要求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120分钟,总分为100分。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2.面试内容及要求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内容包括课堂试教和班主任工作能力测试(体育教师岗位面试环节中增设技能测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为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确认签字。
3.综合成绩计算
本次公开招聘综合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附属小学教师岗位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内容及要求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120分钟,总分为100分。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2.面试内容及要求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时间共计20分钟。试讲环节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组织实施课堂教学,实现教学目标,运用教学语言、教学方法和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等;答辩环节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综合素养,应聘人员通过随机抽签,确定答辩内容并进行现场答辩。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为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确认签字。
3.综合成绩计算
本次公开招聘综合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实验幼儿园教师岗位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内容及要求
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综合知识及幼儿园教师岗位相关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120分钟,总分为100分。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2.面试内容及要求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分为技能测试和试教。技能测试内容包括美术、舞蹈(含成品舞、即兴幼儿舞创编两部分)、钢琴(含自备曲目、幼儿歌曲弹唱两部分)三项。应聘人员须按照随机抽签顺序进行技能测试,时间共计40分钟,总分为100分,其中美术占30分、舞蹈占35分、钢琴占35分。技能测试成绩为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确认签字。试教包括教学活动方案设计和教学活动展示两部分,进入试教人员须按照随机抽签顺序进行试教,时间共计40分钟,总分为100分。试教成绩为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试教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确认签字。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60%+试教成绩×40%)。
3.综合成绩计算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综合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2023年6月6日8:00—6月15日18:00)
应聘者须登录网址https://rsbm.nwnu.edu.cn,进入西北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注册,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资料,提交报名申请。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二)资格初审(2023年6月6日14:30—6月15日18:30)
学校人事处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申请进行网上初审,初审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复审。因个人填报信息失误导致无法通过审核或在网络报名最后一天因报名未通过审核而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应聘者可在报名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
(三)缴费(2023年6月17日8:00—6月19日10:00)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须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为150元(依照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文件规定)。规定时间内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方式:登录网址http://202.201.50.8/,用户名为RS+身份证号后6位(如:RS150001),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进入后选择“其他费用”进行缴费。请考生在“交易查询——已交费信息”栏目中自行查询缴费状态。
(四)资格复审及准考证发放(2023年6月20日)
1.复审时间:6月20日8:30—11:30、14:30—17:30。
2.复审地点:西北师范大学学生发展中心一楼综合事务大厅(联系电话:0931-7971991)。
3.复审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本人简历1份。
③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证件照2张。
④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所在院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本人所学专业及能否在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内容,须由所在院校加盖公章。
⑤海外留学人员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未就业证明(空白三方协议、离职证明、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证明等)。
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不能按时参加复审的应聘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5.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为应聘人员参加招聘考试的必要凭证,请始终妥善保管。
(五)笔试(2023年6月24日)
1.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委托第三方命题。
2.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岗位,将减少招聘计划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7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以准考证通知为主。
4.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2023年6月26日前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六)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于6月27日14:30—18:00至学校人事处(行政1号楼319办公室,联系电话:0931-7971991)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证件照2张(与复审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所示为准。
对笔试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70分)的人选,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七)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即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将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若面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八)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兰州市内三甲综合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一般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且不低于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次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学校选派考察组通过查阅档案、函调、实地走访等形式对拟聘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考察。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甘肃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通过查询考生个人征信、筛查违法犯罪行为信息等方式作进一步考察,对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且不低于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次递补。
(十)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环节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且不低于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次递补,并进行补充公示。
(十一)备案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学校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后,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
(十二)审批及聘用
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办理审批聘用手续。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不予审批聘用。
拟聘人员在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严格“持证上岗”。
六、其他事项
1.考试考务工作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不予聘用。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3.招聘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西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学校人事处咨询电话:0931-7971991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931-797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