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我市临聘教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深人社发〔2010〕108号)精神,经区教育局批准,决定公开招聘相关学科教师共一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工作原则
本次临聘教师公开招聘将严格执行《深圳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择优录用的方式选拔聘用临聘教师。
二、招聘职位基本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的临聘教师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服从工作安排,无刑事犯罪记录,品行端正。
2. 具有胜任招聘职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经验,身体健康;
3. 取得教师资格证;
4. 学历要求本科(全日制)及以上;
5. 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相对应;
6.有2年以上从事初三毕业班化学教学工作;
7. 男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不超过45周岁;
7. 同等条件下深圳户籍人员优先。
三、招聘职位和数量
招聘职位 招聘数量 其他相关要求
初三化学 1 证件齐全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2011年8月23日接受报名,报名时间统一在2011年8月23日-2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学校二楼教学处。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755—84404182,13691669138
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计划生育证明、无违法犯罪证明、职称证、个人简历(手写)及业绩材料(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报名资格审查由学校组织人员负责,学校于2011年8月24日对报名人员所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符合条件后发出笔试、面试通知(应聘材料应真实,一经发现提供假材料的,取消聘用,责任自负)。
2. 笔试
8月25日上午8:30,符合条件进入考试的老师带好身份证、笔到我校二楼教学处集中。该日上午9:30—10:30为考试时间。根据参考人数确定试室(9:00公布各科试室)。
3. 面试
8月25日下午2:30,参加了笔试的老师带好身份证到我校二楼教学处集中。3:00开始面试,面试按分学科、抽签先后顺序进行(2:40公布面试内容、方式)。
4. 公布成绩及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①考试结束后,8月26日上午9:00,在学校大门口的公告栏上公布成绩;
②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合成总成绩,根据拟聘职位数量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5. 办理聘用手续
考试结束后,学校将考试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教育局及区人事局审核,经批准后,由学校按照《深圳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与临聘教师办理聘用手续。
龙岗区南澳中学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