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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全区教育事业优质发展,根据洪山教育事业发展需求,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人事代理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人事代理教师149名,包括中小学教师(含中职专业教师)99名,幼儿园教师50名。具体岗位详见《武汉市洪山区2023年度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4.应聘人员应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并满足下列关于教师资格的条件之一:①持有教师资格证;②持有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③相关高校教育类毕业生、公费师范生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如高校因疫情等原因尚未组织考试审核的,应持有所在高校开具的相关证明。拟聘人员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报考中职专业教师岗位、中小学教师岗位及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往届毕业生应具有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应按时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报考幼儿园保健医生岗位的往届毕业生应具有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应按时取得毕业证。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应聘人员,如具有学前教育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适当放宽学位要求;
6.义务段语文教师岗位及幼儿园教师岗位普通话等级标准不低于二级甲等,其它学科普通话等级标准不低于二级乙等;
7.本科学历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具有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8.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以海(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9.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0.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见《武汉市洪山区2023年度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6.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一)岗位查询
在武汉市洪山区政务网(www.hongshan.gov.cn)、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可在上述网站上进行岗位查询。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提交应聘申请
应聘人员于2023年5月31日上午9:00至6月6日中午12:00前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首页的“招聘·考试”页面,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公告,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申请未通过的,6月6日中午12:00以前,可改报符合应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期间每日9:00在武汉掌上人才网发布岗位应聘量统计信息,为应聘人员提供报名参考。请应聘人员尽早提交报名信息,避免出现临近报名结束前因报名人员众多造成网络拥堵,导致审核不通过人员无法改报的情况。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经区教育局与区人力资源局根据学校师资需求研究确定是否取消岗位或相应调减招聘计划。
2.查询网上审核结果
应聘人员于2023年6月1日上午10:00至6月6日下午17:00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查询网上审核结果。通过网上审核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
3.网上确认及缴费
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按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须及时登陆武汉掌上人才网“招聘·考试”栏目“在线缴费”窗口,选择本人报考岗位并缴纳报名费,以确认报名成功。缴费时间为2023年6月1日上午10:00至6月7日中午12:00。缴费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有时差,请务必及时缴费,未缴费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审核的报考人员应在2023年6月13日中午12:00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准考证打印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武汉掌上人才网最新公告。
(四)笔试
笔试时间拟定为2023年6月17日,具体时间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及笔试公告为准。笔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和学科专业素养。博士研究生及取得高级职称人员免笔试,但须参加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办理免笔试手续的人员不受面试比例限制,不占用面试指标。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若入围资格复审人员中出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五)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在武汉掌上人才网发布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按照《武汉市洪山区2023年度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材料目录》(附件2),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全或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通知资格复审。对复审合格者,发放《武汉市洪山区2023年度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
中职专业教师岗位、中小学教师岗位及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形式采取无学生讲课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幼儿园保健医生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现场应变能力、教育理论、学科专业知识、课堂组织驾驭能力、教育教学技能和工作实践能力。面试时长为10分钟,其中,中职专业教师岗位、中小学教师岗位及幼儿园教师岗位无学生讲课时长为8分钟,结构化面试时长为2分钟。
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应达面试合格线80分,方可按招聘计划数安排体检、考察环节。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七)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计为综合成绩。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出现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中职专业教师岗位、中小学教师岗位及幼儿园教师岗位以无学生讲课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幼儿园保健医生岗位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八)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应届毕业生可用毕业体检表代替。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体检合格报告的须签订承诺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合格报告。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采取职业心理测试及函询、查阅档案资料或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或与应聘岗位不匹配及职业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等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对象如弃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区教育局商区人力资源局决定是否递补。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的拟递补人员,从应聘本岗位的面试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环节不足1:3的岗位,应聘人员应达到面试规定合格线)。
四、公示及手续办理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在武汉市洪山区政务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拟聘用人员一旦公示,则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相关岗位条件证明,否则不予聘用。对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并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申请办理入职手续。2023年8月10日前,已签约人员无故未前往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聘用人员按照武汉市洪山区人事代理教师管理办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为洪山区人事代理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纳入洪山区财政预算。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存在影响聘用的不当表现和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其它事项
1.应聘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以下网站发布:武汉市洪山区政务网(www.hongshan.gov.cn)、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应聘人员需及时留意,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所填电话有误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2.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的;
(2)未在2023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3)未在2023年8月30日前办理完成档案转移手续的;
(4)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试舞弊、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5)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或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或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
3.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
4.本公告由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7-87882789、027-87653670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27-83363008、027-83565099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
2023年5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