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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快集聚各类优秀人才,保障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批准,赴高校公开选聘应届优秀毕业生11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选聘单位、岗位及相关要求等详见《江苏省沭阳高级中学选聘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选聘对象
1.2023年“双一流”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说明:2021年、2022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视同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
三、选聘条件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3)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
(4)受到记大过、留党或留校察看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联合组织,按照公布选聘事项、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uyang.gov.cn)、校园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
南京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南京市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笃学楼一楼招聘大厅)
3.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须提供下述材料:
(1)2021年、2022年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以下简称《承诺书》);
(2)《江苏省沭阳高级中学2023年选聘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
(4)所在学校出具的信息完整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高中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
(6)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或《学习成绩单》;
(7)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2张。
4.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2)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考生现场报名后,应确保在《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面试
本次选聘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形式。面试采取演课的形式。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面试时间:2023年5月16日下午2:00
面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直接现场签订协议书。
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沭阳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和聘用审批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名单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uyang.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动(调出县外),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在考察、体检、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如考察、体检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察、体检、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考察、体检、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凭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到江苏省沭阳高级中学办理有关手续,对提供材料不全、逾期未报到或档案未转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办理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由江苏省沭阳高级中学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3582838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0527-83990110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527-8393989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附件1:江苏省沭阳高级中学选聘应届优秀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2:江苏省沭阳高级中学2023年选聘应届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表.doc
沭阳县人社局
沭阳县教育局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