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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幼儿园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赴琼台师范学院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10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10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5名(初中3名、小学2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3.报考幼儿园教师的,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专业,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所学专业为特殊教育专业,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等条件;
6.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7.在编在岗教师不能报考(含特岗教师);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4)社会信用有不良记录的人员、社会失信被执行人、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未完成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者、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者。
(三)有关要求
1.2023届毕业生暂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就本人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提交承诺书,承诺在2023年7月31日前应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专业资格和能力要求:2023届毕业生暂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的,须就本人提交承诺书,承诺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考试与资格复审、体检、政审考察、选择聘用单位、办理聘用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一)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5月10日至5月24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7日8∶00至5月24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可登录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247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应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及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报名;
3.需要上传报名材料如下(网上报名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为准):
(1)《“百场万岗”2023年万宁市赴琼台师范学院面向应届生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普通话等级证书;
(4)报考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就读学科专业证明;
(5)毕业证、学位证(未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就读证明为据);
(6)承诺书;
(7)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标识);
(8)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zxgk.court.gov.cn/);
(9)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
4.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填报不全或材料提交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5.本次招聘的公办幼儿园教师10名,报名时统一设为一个岗位,即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后续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本次招聘的特殊教育学校教师5名,按初中和小学两个学段报考,后续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资格初审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员将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公布名单。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于2023年5月25日上午12:00—5月28日上午07:30期间,及时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分各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1.笔试。
由领导小组委托省内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命题及阅卷。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举办培训班。本次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
2.资格复审。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面试入围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进入面试,并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名单。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者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试讲加答辩方式进行。面试命题和评分由领导小组委托省内有资质的机构负责。本次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即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聘用)。
4.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入围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笔试、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均相同的,实行加试一轮面试,取面试高分者),统一到指定的市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付。
(七)政审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现实表现,包括报考人员的家庭情况、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
(八)选择聘用单位。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入围人选,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拟聘人员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拟聘人员不选择聘用单位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办理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由市教育局将相关材料报送市人社局核准再呈报市政府审定,审定后由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及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有关说明。
对因体检、政审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岗位的,可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一)拟聘人员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编制人事及教育等职能部门按规定给予办理相关人事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其工资和各项保障,根据单位机构性质,由市财政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不冲减用人单位人员原工资及经费。
(三)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内不得调出我市。
五、工作经费
招聘工作经费由市财政从我市教育工作经费中核拨。
六、纪律和要求
(一)领导小组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回避,同时严守工作纪律,做到认真、严谨,避免纰漏。
(二)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体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须严守工作程序,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
(三)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过程中须自觉严守纪律和规定,严禁考场作弊,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5年之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所有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咨询电话:陈老师,0898-62229120
网络技术支持电话:0898-36382793、0898-36382881
附件:1.“百场万岗”2023年万宁市赴琼台师范学院面向应届生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表.xls
2.“百场万岗”2023年万宁市赴琼台师范学院面向应届生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报名表.doc
2023年万宁市赴琼台师范学院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代)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