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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本地区幼儿教育发展需求,决定公开招聘幼儿园员额制教师3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适合从事教师职业,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简介表)。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6日以后出生),目前在常州经开区范围内幼儿园工作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4月6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4.户籍(以2023年4月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限常州市户籍。
5.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须2023年4月7日前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6.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4月7日)。
7.符合以下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以加分,具体加分如下:
(1)在常州经开区范围内幼儿园担任教师,每满1年,加0.2分,此项最高加分为1分;
(2)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加1分;
(3)市、区五级梯队教师荣誉加分:
获得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荣誉的,分别加4、3、2、1分;
获得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荣誉的,分别加2、1.5、1、0.5分。
(4)市、区相关比赛获奖加分:
获市级教育教学基本功竞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3、2、1分;荣获区级教育教学基本功竞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1.5、1、0.5分;
获市级评优课比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1.5、1、0.5分;获区级评优课比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0.75、0.5、0.25分;
获市级信息化与学科整合比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0.75、0.5、0.25分;获区级信息化与学科整合比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0.38、0.25、0.13分。
备注:同一类加分均以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计分。四个不同类别之间,可分别计分,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上限为5分。加分项仅计入笔试成绩计算,不纳入专业技能测试及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计算。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6)目前在常州经开区范围内的幼儿园员额制教师。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http://czks.czrsj.cn:8001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4月6日9:00—2023年4月7日16:00
2.缴费确认时间
2023年4月6日9:00—2023年4月8日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咨询确认。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单位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笔试费100元。
5.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6.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4月10日9:30—11:3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7.目前在经开区范围内幼儿园任教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学校证明材料(附件2,其中任教时间标明某年某月至2023年4月)。
(三)加分审核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填写好《加分登记审核表》(附件3)并携带身份证和证明材料(其中在经开区幼儿园任教人员,应提供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2。工作年限按整数年认定,多余月份不纳入计算。例如3年零10个月,工作年限按3年认定)。加分登记审核时间、地点在常州经开区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jkq.changzhou.gov.cn/)公布,逾期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后续不再办理。证明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登记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4月12日下午14:00起在http://czks.czrsj.cn/info.do?op=ks_info_list&news_type=71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2023年4月15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主要围绕专业理论、学前专业知识和能力进行考核。考试无复习提纲,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3.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可凭身份证号在公告发布的网站上查询。
(二)资格复审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若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专业技能(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参加专业技能(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名单将在常州经开区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jkq.changzhou.gov.cn/)公布。
2.专业技能(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前,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将对报考人员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事项将在常州经开区网站(http://jkq.changzhou.gov.cn/)“通知公告”栏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取得专业技能(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取消专业技能(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缺额的岗位,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上述人选确定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三)专业技能测试
1.时间地点:资格复审后在常州经开区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jkq.changzhou.gov.cn/)公布。
2.测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3.内容形式:
(1)自弹自唱。演奏时间2分钟(乐器限于电子钢琴,现场抽签曲目,准备5分钟)。(35分)
(2)续编并表演故事:根据指定的故事开头完成续编并表演,时间为3分钟(准备5分钟)。(35分)
(3)绘画:为指定的故事配简笔教学插图,时间为15分钟。(30分)
要求:
①所需绘画工具、材料、画纸等均由考生自备(包括画板或画夹、铅笔、橡皮、颜料、毛笔、毛毡、墨汁、水桶等,画纸大小不超过4K)。
②除签号外,不得在画纸上作任何标记,不得夹带画册、绘画步骤图等,否则以作弊处理。
(4)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5)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缴纳100元测试费用。
(四)课堂教学能力测试
1.时间地点:在常州经开区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jkq.changzhou.gov.cn/)公布。
2.测试对象: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
3.内容形式:根据指定内容进行8分钟模拟上课。教案准备时间60分钟。
4.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同分,按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亦同分,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如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弄虚作假)的,可在该招聘岗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弄虚作假、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可在该招聘岗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六、选岗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选岗。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含怀孕须延迟体检人员)进行选岗,选岗必须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选岗时,现场根据所报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限选所报岗位的一个单位,当场确定,不得变更。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常州经开区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和待遇
录用的员额制教师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的薪资报酬参照幼儿园同类人员水平执行,参加城镇职工企业养老保险,按规定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退休后享受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考生应在单位通知报到后30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考试录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咨询电话:0519—89863197
监督举报:0519—89863229;0519—89863084
十、本简章由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